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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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概述
1.1项目立项批复情况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整村推进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09〕194号)和《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1〕20号)以及广西自治区国土厅及广西自治区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下达2011年第二批整村推进土地整治项目立项批复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1]99号)等文件精神,广西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及广西自治区财政厅同意钦州市浦北县北通镇平坡、中屯村城乡风貌改造工程土地整治项目立项,批复文号是(桂国土资发[2011]99号文),批复时间为2011年11月15日,批复内容如下:同意本项目立项,项目区建设规模为402.000公顷(折合6030亩),项目的新增耕地为12.46公顷,项目的新增耕地率为3.10%,项目的总投资为1507万元。
1.2 项目概述
1.2.1 项目建设规模
项目区建设规模为402.000公顷(折合6030亩)。
1.2.2 项目性质
广西整村推进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
1.2.3 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区涉及浦北县北通镇平坡、中屯村2个行政村。项目区分布武利江两岸;东接那新村委会,西到灵山交界,北与旱田村交界,南接高林村。项目区地处北纬21°52'至22°41',东经109°14'至109°51'之间。详见项目区位置示意图。
1.2.4 项目区的地貌类型
项目区属低缓丘陵,大部分较平坦,东高西低,北高南低,坡度起伏不大。地势平缓,土地较为开阔连片,适宜农耕。
1.2.5 项目区土地权属状况
根据浦北县人民政府颁发的浦集有(2007)第M11-01号、浦集有(2007)第M11-02号、浦集有(2007)第M11-03号、浦集有(2007)第M11-04号、浦集有(2007)第M11-05号、浦集有(2007)第M11-06号、浦集有(2007)第M11-07号、浦集有(2007)第M11-08号、浦集有(2007)第M11-09号、浦集有(2007)第M11-10号、浦集有(2007)第M11-11号、浦集有(2007)第M11-12号、浦集有(2007)第M14-03号、浦集有(2007)第M14-04号、浦集有(2007)第M14-05号集体土地所有权证记载,项目区土地所有权属浦北县北通镇平坡、中屯村内各村民小组共同所有;项目区内权属和界线清楚、准确,无争议。
1.2.6 项目新增耕地面积、新增耕地率
项目实施后,扣除新建路渠占用的耕地之后,净增加新增耕地0.348公顷,,全为水田,新增耕地率为0.09%。
1.3项目建设内容与投资
1.3.1 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期
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其他配套设施工程等。项目建设内容详见表1-1(项目特性表)。
项目计划12个月内完成,工期从2012年10月开始计算,预计2013年9月底完成。
1.3.2 项目的投资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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