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业主浏览国家扶持项目中心网站:www.chinazxqypy.org.cn--点击“关于我们”了解中心服务范围。
2、业主点击“专项资金”栏目,浏览国家专项资金名称,
3、业主以从事行业和新设立项目与国家扶持行业或项目对照,找出适合本企业符合国家专项资金名称,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4、业主以企业现状和项目进展,对照国家专项资金申报资格、条件,决定是否申报;
5、业主向项目专项资金申报受理机关提出申报申请,受理机关:县、(县级市、区)发改、商务、科技、林业、农业、农业开发、环保、中小企业局。获得意向支持;
6、业主决定申报,编制邮件介绍企业基本概况和项目进展;
7、“中心”了解企业基本概况和项目进展,决定列为重点培育企业,邮件通知企业。
8、企业接受“中心”邀请,到“中心”或“分中心”协商委托服务事宜。企业与公司签署委托咨询服务协议;
9、中心针对暂时不具备申报资格企业,依据协议收取企业重点培育费用1万元/年,(三年期计3万元一次交付);
10、“中心”依据协议委派专家对企业全面了解,根据企业现状提出:
企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推荐通过质量/环境/安全国际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认证;
推荐企业申报国家荣誉称号,
申报国家名牌建议,
推荐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力求达到申报标准。
11、“中心”专家组开始搜集、整理项目资料,编制建设项目申报专项资金报告初稿, 中心受业主委托推荐完成:
12、通过投资财产评估、验资
13、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14、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15、编制《建设项目安全予评价报告》
16、编制《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17、编制《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18、进行《建设项目工程勘察、设计》
19、中心安排上述各技术评价、评估、验资交叉进行,大幅度缩短建设项目前期技术咨询时间;
20、编制上述各技术评价、评估、验资报告:
中心按国家相关部委收费规定予收业主50%经费,项目可研、环评报告通过评审、审批交齐,申报国家专项资金报告通过省有关厅局审批呈报国家部委,支付全费,;
申报未果:余款不再收取。中心与技术评价、评估、验资机构结算;
中心负责斡旋各技术评价、评估、验资报告评估、审批机关公共关系,促使项目各项技术评价、评估、验资报告提前通过评估、审批;
21、“中心“依据建设项目基本材料、建设项目各主管机关意见和通过审批的建设项目各技术评价、评估、验资报告,编制正式,《建设项目申报专项资金报告》
22、协调项目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同意申报;
23、协调设区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同意申报;
24、协调《国家专项资金申报报告》通过省有关厅局组织专家委初审;省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同意、报送国家部委;
25、协调《国家专项资金申报报告》通过国家部委组织专家终审;
26、国家相关部委批准,资金成功下拨;
27、当年因“中心“原因申报失败,“中心”负责次年申报,连续三年未果,公司负责退还企业已交全部费用,不承担利息或其它损失。
28、本次建设项目咨询服务结束,公司建立项目档案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