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全面推广小额人身保险方案》
小额人身保险起源于2008年,而且从2008年开始就允许保险公司自行决定定价利率。截止2011年覆盖人数2400多万。2012年小额人身保险推广至全国范围,保险金额为1-5万,新农合补充医疗为1-10万。
政策意义大于实际意义
由于小额人身保险定价利率大于或等于法定准备金评估利率(3.5%)因此盈利性较差,利润率在5%以下或更低。由于主要购买群体在农村,而件均保费不高,因此费用率较高,对于保险公司业绩没有实质贡献。
由于中小保险公司在农村没有分支机构,因此目前国内只有大公司承担销售任务。中国人寿在小额人身保险方面积累了大量经验,因此小额人身保险的政策意义大于实际意义。
可视作保险定价利率市场化试点
小额人身保险允许保险公司自由定价,因此可以将小额人身保险看做未来保险定价利率市场化的试点。保监会需要在这个领域积累经验。保监会在上半年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中再次提及定价利率市场化问题,因此小额人身保险可看作为利率市场化做试点。
保险公司对小额人身保险态度
由于件均保费和盈利性不高,而营销成本较高,预计小额人身保险很难吸收中小商业保险公司参与。大公司将在政策性保险方面承担更多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