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项目建设方案
1.2.1 项目名称及建设地点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建设性质:农业种植
1.2.2 建设规模及产品方案
建设规模:在茶园村建标准化茶叶示范基地1000亩,同时辐射周边村发展茶叶面积3000亩。
产品方案:引进优良品种(福鼎大白、平阳特早)实行标准化种植,实现年采优质鲜叶220吨,加工名优茶55吨。
1.2.3 技术、设备、建筑物
技术:基地建设地的茶农有丰富的茶叶栽培、管理经验,在项目实施中茶叶种植、加工技术主要依托鹤峰县茶叶局技术人员进行培训、指导,茶园管理技术主要依托鹤峰县植保站进行培训指导。加上本专业合作社内有从事茶叶种植加工几十年的高级经营师和评茶师及一批专业技术人员,拥有较强的技术力量,对项目实施提供了技术保障。
项目建设期:1年,即2009年8月至2010年4月。
1.3 投资结构及资金来源
投资结构:项目总投资265万元,其中:示范茶园基地建设250万元,流动资金15万元。
资金来源:上述资金以争取各级财政补助扶持和企业自筹解决。其中:申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5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8.86%,地方财政配套资金25万元,占总投资的9.44%,企业自筹190万元,占总投资额71.7%。
1.4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项目建设地由于国土资源丰富,气候、环境等条件优良,加上茶叶品种改良,项目建成后每年可达到产量55吨(干品),可实现销售收入350万元,年均产品生产成本243万元,可实现利润107万元。通过项目实施,基地农户每年可增加收入300万元,人平增收1800多元,辐射周边农户可增收100万元。同时可安置150人就业,年人平工资收入可达4500元左右,经济效益明显。
生态效益:鹤峰是山区县,全县森林覆盖面达75%以上,由于有独特的自然环境和条件,茶叶生长良好,是湖北省产茶大县,适宜茶叶种植的面积广,发展潜力大,建设标准示范茶园基地不仅可以为农民增收,重要的是能通过发展茶叶改变生态环境,保土保肥,保护生态平衡,生态效益显著。
社会效益:项目建成后,将直接带动项目建设地600户农民,1600多农民直接受益,年人平增收1800元,辐射周边300多农户通过茶叶发展,每年增加收入100万元。同时可安置150人就业,年人平工资收入可达4500元以上。通过项目实施,对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缓解地方就业矛盾,增加农民收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起积极作用,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
1.5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
本报告依据以下文件进行编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专业合作社法》。
2、农业部农财发[2007]75号文件《农业部关于印发2007年财政项目指南的通知》。
3、湖北省人民政府鄂政发[2006]20号文件《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文件指出: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三农”为宗旨,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农村合作经济体系,成为农村现代化流通的主要渠道,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引导者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骨干力量。
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鄂政发[1997]126号文件《关于支持供销社大力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的通知》。
5、中共鹤峰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农业产业化建设的决定》(鹤政发[2000]001号)。
6、《鹤峰县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7、《鹤峰县土壤普查报告》。
8、项目结合当地的地理、环境、气候等条件优势,确定以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市场的模式,以农民为主体,建设示范茶叶基地,形成产、加、销一体化的农民专业经济实体,起到农村经济发展的带动和拉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