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调查数据显示:一季度海南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1543元,同比增加138元,增长9.8%,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41.1%,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40.9%,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4.0个百分点,分别较上年同期提高16.4和1.9个百分点,贡献率和拉动作用均位居四大项收入之首。
经营净收入增长的原因:一是受农产品价格回暖影响,尤其是冬季瓜菜价格同比快速上涨,推动第一产业经营收入稳步增长。一季度,农业经营净收入同比增长16.0%,比上年同期提升了33.7个百分点,对农村居民经营增收的贡献率为54.3%,拉动农村居民收入增长5.3个百分点。二是非农经营发展迅速。全域旅游、百镇千村、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旅游的快速推进促进农村第三产业发展。一季度农民来自第三产业经营净收入增长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