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理强音:医药业发展首先是“民生需要”,同时也是“发展需要”。
2016年2月14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部署推动医药产业创新升级。4月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2016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让医改红利更多惠及人民群众。
2016年2月底,国务院印发了《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纲要》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中医药发展的7项重点任务,其中包括完善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促进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药发展,放宽中医药服务准入,推动“互联网+”中医医疗等。
3月,国办印发《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发展现代物流,构建医药诚信体系;紧密衔接医改,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等7项重点任务。
4月,国办印发《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将从全面深化公里医药改革、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等多个方面深化医改。
6月,国办印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方案》,将在北京、天津等10个省(市)开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责任和义务等。
6月底,国办印发《关于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是知道意见》,提出到2020年,建成国家医疗卫生信息分级开放应用平台,实现与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等基础数据资源跨部门、跨区域共享。
李克强总理在2016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财政补助由每人每年380元提高到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