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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2008-2012年重点民生项目发展规划的通知

海南方能投资顾问:www.yangzz.com

作者: 轶名 日期: 2012-02-02

为贯彻落实十七大提出的“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精神,按照省第五次党代会部署,建立发展成果及时普惠广大群众的机制,通过制定民生规划,每年将新增财力的主要部分用于改善民生,集中解决民生问题,使基本公共服务向基层、向农村延伸,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使我省民生项目发展走在全国前列,结合我省实际,编制《海南省2008-2012年重点民生项目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一、我省改善民生面临的形势
  过去5年,我省各级政府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高度重视民生问题,不断加大投入,在全省可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在全国实现了 “三率先”和“三提前”,真正做到“小财政大民生”,改善民生取得很大成效。一是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在全国率先免除义务教育阶段杂费,率先完成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切实解决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难问题。二是初步形成积极的就业政策。三是初步构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四是以城镇职工五项社会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主要内容的城镇社会保险体系基本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前两年实现全省覆盖。五是坚持生态省建设,解决了部分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但是,由于我省经济基础薄弱,财力有限,公共服务欠账较多,水平较低,改善民生问题任务依然繁重。主要表现在:一是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发展相对滞后。2007年,我省初中毕业生升学率仅有61.87%,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7.4%;全省普通初中大班额比例为62.65%,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7.86%。二是就业再就业问题突出。每年城镇就业岗位缺口10多万个,农村10多万个富余劳动力需转移就业。三是城乡卫生服务水平差距较大,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尚未健全。四是基本养老保险尚未实现全省统筹,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偏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较低。五是城镇低收入家庭、中低职级公务员、农垦职工住房困难,少数民族地区茅草房和危房改造任务重。六是农民收入水平较低,2007年我省农民人均纯收入3.791元,比全国平均水平低349元,农民增收任务较重。七是尚未建立中部山区生态补偿长效机制,现有生态保护补偿标准偏低;农村安全饮水、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等问题突出。八是海南农垦社会发展与地方差距较大,改善民生要求更迫切。
  针对我省民生发展面临的问题,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的战略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更加关注民生,在当前我省可用财力有限的条件下,集中财力,分清轻重缓急,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争取到2012年我省改善民生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使全省人民更多地享受到改革与发展的成果。
  二、编制《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第五次党代会部署,坚持把建立发展成果及时普惠广大人民群众的机制,作为新时期海南经济特区的一项新使命、新特征,结合我省省情,科学规划,统筹安排,突出重点,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着力解决好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争取2008-2012年5年内在改善民生工作方面走在全国前面。在此基础上,再用5-10年时间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使基本公共服务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弱势群体倾斜,努力把海南建成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示范区。
  (二)基本原则。
  1.立足省情,科学规划。重点民生项目发展规划应坚持从海南实际出发,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科学安排,与我省国民经济及财力增长相适应,与“十一五”规划和以后年度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目标相衔接,与其他民生发展项目相协调。
  2.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民生工作涉及面广,列入5年发展规划的重点民生项目不宜面面俱到,应当区分轻重缓急,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力求重点突破,争取在改善民生工作方面走在全国前列,使全省人民更多地享受到改革与发展的成果。
  3.财政投入为主,确保资金闭合。坚持小财政办大民生,将新增财力的主要部分投入民生,并根据财权与事权相统一的原则,科学安排中央、省、市、县财政和社会投资等各种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确保重点民生项目建设资金闭合。
  (三)总体目标。
  通过5年努力,在教育、就业、公共卫生及基本医疗、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农民增收和生态文明建设等七大民生工程实施27个重点项目,达到“一个率先”、“三个确保”、“四个提高”和“五个超过”的总体目标。即:率先实现全民医保;确保每个零就业家庭和失地农民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确保每个贫困户至少有一个适龄劳动力转移就业,确保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增长速度不低于物价上涨速度;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显著提高,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发展水平显著提高,公共卫生医疗服务水平显著提高,低收入群体、中低职级公务员和农垦职工住房保障能力显著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城乡居民人均收入超过全国平均水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标准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筹资标准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污水集中处理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三、重点民生项目安排与预期实现目标
  七大民生工程实施重点项目27个,5年内共需资金4.521.961万元(含农垦1.160.34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2.226.704万元(含农垦786.334万元);省财政投入1.543.134万元(含农垦374.015万元);市、县财政投入731.373万元;社会捐赠或单位自筹20.750万元。
  (一)教育工程。
  2008-2012年投入1.019.387万元(含农垦117.01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372.267万元,省财政投入482.163万元,市、县财政投入144.207万元,社会捐赠或学校自筹20.750万元。实施重点项目4个。
  1.提高义务教育教师岗位绩效工资。
  2008-2012年投入338.100万元(含农垦44.320万元)。其中,省财政投入250.980万元,市、县财政投入87.120万元。在2007年义务教育教师人均岗位绩效工资增加1.800元/年基础上,每年提高1.800元,到2012年增幅达10.800元/年,逐步达到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目标。
  2.教育扶贫(移民)及农村初中、县级中学改扩建。
  2008-2012年投入70.370万元(含农垦4.0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20.711万元,省财政投入32.208万元,市、县财政投入6.851万元,社会捐赠10.600万元。一是投入37.437万元(含农垦4.000万元),新建、改扩建校舍265.700平方米,实现教育移民在校生规模 27.000人。二是投入23.883万元,在全省16个市(县级市)、县160所农村初中学校实施校舍维修改造,新建、改扩建校舍面积233.319平方米。三是投入9.050万元,新建县级中学校舍8.5万平方米,增加县级中学学位15.800个,缓解我省城镇初中大班额问题,大班额比例下降到56.6%,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80%以上。
  3.提高“两免一补”补助标准,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2008-2012年投入467.638万元(含农垦61.7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292.398万元,省财政投入138.327万元,市、县财政投入36.913万元。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免杂费及公用经费补助标准(由2007年小学生补助199元/年和初中生补助295元/年提高到2008年的249.5元/年和397.5元/年,2009年分别达到300元/年和500元/年的标准)、免费教科书补助标准(由2007年不含地方课程教材小学生补助70元/年和初中生补助140元/年提高到含地方课程教材小学生补助110元/年和初中生补助220元/年)和贫困寄宿生补助标准(由2007年补助300元/年分别提高到小学生补助500元/年和初中生补助750元/年),扩大城乡学生受益面,受益学生755万人;确保全省小学适龄儿童都能按时上学、初中毛入学率达到99%以上。
  4.中等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建设及中职学生资助体系建设。
  2008-2012年投入143.279万元(含农垦6.99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59.158万元,省财政投入60.648万元,市、县财政投入13.323万元,社会捐赠、学校自筹和企业投入10.150万元。满足16万人的职业教育需求,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学生50万人次,确保贫困家庭至少有一个孩子能免费上中等职校。一是投入14.532万元(含农垦4.500万元),完成全省及垦区21个职教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和48个专业建设,新增学位20.000个。二是投入40.440万元,完成12所省级示范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新增学位19.000个。三是投入7.991万元,完成工科类、现代农业类和现代服务业3个共享型实训基地和10个专业性实训基地建设,每年满足16.000人次学生进行培训。四是投入80.316万元(含农垦2.495万元),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含免除学费、住宿费)。
  (二)就业工程。
  2008-2012年投入促进就业再就业资金74.788万元(含农垦5.61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36.088万元,省财政投入5.700万元,市、县财政投入33.000万元。提供公益性岗位补贴,开发公益性岗位25.000个;为全省10.000名下岗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大中专毕业生等创业人员发放小额担保贷款;为全省34.5万名下岗失业人员、城市规划区内失地农民提供职业技能培训;为全省6万户贫困家庭提供劳动力转移引导培训。确保每一个零就业家庭和失地农民家庭至少有一个人就业,确保每个贫困户至少有一个适龄劳动力转移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下。通过5年努力,力争城镇居民人均收入水平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三)公共卫生及基本医疗体系建设工程。
  2008-2012年投入493.397万元(含农垦39.53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208.907万元,省财政投入201.585万元,市、县财政投入82.905万元。实施重点项目3个。
  1.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2008-2012年投入52.93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11.786万元,省财政投入27.750万元,市、县财政投入13.402万元。一是投入10.550万元,完成全省23个疾病控制中心实验室设备配置,提高急救装备水平及急救人员素质,加强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服务能力建设。二是投入27.813万元,改(新)建8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支持20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能力建设,购买社区卫生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能力。三是投入9.031万元,新建村卫生室773个,改造村卫生室609个,为2.610名乡村医生发放劳务补助,实现 “村村有卫生室”,提高村卫生室服务能力,使农民就近得到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四是投入5.544万元,完成中部6市、县36个农场医院“一无三配套”建设,提高中部市、县农场医院医疗技术水平。
  2.区域性医疗中心能力建设和省直重点医疗机构建设。
  2008-2012年投入36.13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3.000万元,省财政投入33.130万元。一是通过财政贴息方式投入10.000万元支持儋州、琼海和五指山三市医疗中心能力建设,将其建成全省区域性医疗中心。二是投入18.820万元(其中,贴息5.000万元),支持省人民医院建设,改造和新增床位1.100张,满足群众对高水平医疗服务的需求。三是投入4.310万元(其中,贴息1.310万元),支持省中医院门诊综合楼建设,解决省中医院业务用房严重不足,布局不合理,医疗设施陈旧老化等问题。四是投入3.000万元对五指山平山医院病房进行改造和更新医疗设备,提高其收治“三无”精神病人能力。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
  2008-2012年投入404.329万元(含农垦33.992万元),率先实现全民医保,积极推行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障试点。其中,中央财政投入194.121万元,省财政投入140.705万元,市、县财政投入69.503万元。一是投入308.376万元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标准。在2008年人均筹资水平104元/年基础上(中央补助40元/年,省与市、县补助44元/年,个人缴费20元/年),将省与市、县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60元/年,2009年人均筹资水平120元/年,争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2012年实现财政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在2008年基础上翻一番,农民参保率达100%,减少农民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的现象。二是投入95.953万元(含农垦33.992万元),实现2008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全覆盖;2012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在2008年基础上翻一番,争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预计参保人员188.67万人,参保率95%。
  (四)社会保障工程。
  2008-2012年投入1.328.396万元(含农垦652.22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929.597万元,省财政投入298.486万元,市、县财政投入100.313万元。实施重点项目4个。
  1.实现城镇从业人员养老保险省级统筹。
  2008-2012年投入资金965.167万元(含农垦650.70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830.585万元,省财政投入农垦134.582万元。实现城镇从业人员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提高基金支付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努力将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提高至全国平均水平;努力提高农垦系统退休教师养老金水平。
  2.建立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2009-2012年投入25.845万元(含农垦1.521万元),对年满60周岁、且从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按所在市、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20%发放养老金。
  3.乡镇、村委会运行补助和村干部生活补贴长效机制建设。
  2008-2012年省财政投入29.000万元,对全省205个乡镇、2.533个村委会运行和近2万名村委会在职和离任村干部发放生活补贴,确保基层组织正常运转,提高村干部补贴水平。
  4.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五保户供养。
    2008-2012年投入308.38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99.012万元,省财政投入121.221万元,市、县财政投入88.151万元。一是投入255.804万元,用于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和实现信息化建设,并建立保障标准随着物价水平上涨的动态增长机制。2009年城市和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标准争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到2012年,城市低保全省平均保障标准由2008年每人180元/月增至287元/月,月人均补助水平由97元/月增至204元/月,保障人数由17万人增至20万人。农村低保全省平均保障标准由2008年每人100元/月增至121元/月,月人均补助水平由43元/月增至60元/月,保障人数由20万人增至25万人。二是投入52.580万元,将五保对象供养标准由现在的120元人/月提高到140元人/月;新、改(扩)建乡镇敬老院330间,保证2012年五保对象5.5万人,集中供养1.65万人,集中供养率达30%以上。
  (五)住房保障工程。
  2008-2012年投入577.845万元(含农垦332.25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239.745万元,省财政投入204.400万元,市、县财政投入133.700万元。实施重点项目4个。
  1.廉租住房保障和经济适用房建设。
  2008-2012年投入525.745万元(含农垦331.24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239.745万元,省财政投入166.800万元,市、县财政投入119.200万元。一是投入163.800万元(含农垦26.000万元)用于全省市、县和垦区廉租住房保障,租赁补贴2万户,实现实物配租1.5万户。二是投入361.945万元(含农垦305.245万元),建设经济适用房190.617套(其中,垦区新建职工经济适用住房138.766套)。
  2.中低职级公务员住房保障。
  2009-2012年投入20.000万元。其中,省财政投入8.000万元,市、县财政投入12.000万元。按照政府承担征地、拆迁补偿费、市政基础设施等费用,个人筹资为主的方式,为全省约18.000名没有住房的中低职级公务员提供住房。
  3.少数民族地区茅草房和危房改造。
  2008-2012年省财政投入24.600万元(含农垦1.010万元),基本完成全省民族地区和农垦现存28.300户茅草房的改造任务;2009-2012年完成9.600户危房改造工作。
  4.农村居民地震安全工程建设试点。
  2008-2012年投入7.500万元。其中,省财政补助5.000万元,市、县财政投入2.500万元。通过政府补贴、部门协作、农民自治管理的方式,推进农村居民地震安全工程建设试点,开展农村居民地震安全工程技术培训,切实改善农村居住条件。
  (六)农民增收工程。
  2008-2012年投入330.61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240.177万元,省财政投入68.200万元,市、县财政投入22.242万元。实施重点项目6个。通过5年努力,力争农民人均收入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1.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
  2008-2012年投入16.5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6.000万元,省财政投入6.000万元,市、县级财政投入4.500万元。共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示范性任务15万人,培训后转移就业率不低于80%。
  2.农民补贴。
  2008-2012年投入206.74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190.370万元,省财政投入11.700万元,市、县财政投入4.675万元。一是投入41.700万元,对全省种粮农民进行水稻良种等补贴。二是投入140.370万元对90多万户农户进行农资综合直补。三是投入24.675万元对农业机械购置进行补贴。
  3.瓜果菜产品冷库建设。
  2008-2012年投入40.0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30.000万元,省财政通过贴息或补贴方式投入5.000万元,市、县财政投入5.000万元。新建200个、总库容量为15.68万吨的冷藏保鲜库,争取到2012年瓜果菜产品预冷处理系统库容达20万吨,满足我省冬季瓜菜进入流通领域前的预冷处理,增加农民收入。
  4.农业科技110建设。
  2008-2012年投入10.5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3.500万元,省财政投入3.500万元,市、县财政投入3.500万元。完成农业科技110信息网络、指挥管理、技术支持系统和服务站点网络建设,建成设施完善、信息化高、服务机制活、反应能力快的23个指挥中心和220个服务站,使农业科技110服务基本实现全省覆盖,推动科技信息服务进村入户。 
  5.农业保险保费补贴。
  2008-2012年投入26.87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10.307万元,省财政投入12.000万元,市、县财政投入4.567万元。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种养业、生猪、林业等大宗农产品保险,5年内实现大宗农产品农业保险覆盖率达50%,提高农业抗风险能力。
  6.调整优化农业种养结构。
  2008-2012年省财政投入30.000万元,用于调整优化农业种养结构,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提高农民收入。
  (七)生态文明建设工程。
  2008-2012年投入697.529万元(含农垦13.7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199.923万元,省财政投入282.600万元,市、县财政投入215.006万元。实施重点项目5个。
  1.中部山区生态补偿长效机制建设。
  2008-2012年投入141.60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45.804万元,省财政投入95.804万元。用于加大对中部山区基层政权财力补偿,建立中部山区农民直补等民生性生态补偿转移支付,逐步提高管护经费补助标准,完善生态补偿转移支付体系。到2012年,财力性生态补偿转移支付由2008年2.000万元提高到6.000万元,民生性生态补偿转移支付由2008年2.000万元提高到10.000万元,全省重点公益林管护性补偿标准由2008年5元/亩提高到20元/亩。
  2.海防林建设。
  2008-2012年投入资金28.9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4.500万元,省财政投入15.000万元,市、县财政投入9.400万元。造林总面积14.6万亩,全面推进沿海防护林体系的恢复和建设。
  3.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2008-2012年投入332.58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36.998万元,省财政投入117.328万元,市、县财政投入178.256万元。一是投入128.438万元,完成21个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实现垃圾处理厂扩容,对17个市、县(不含海口、三亚,含洋浦)现有收集转运设备进行改造,建立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维护资金保障机制,实现2012年底前全省18个市、县全部建成垃圾处理设施,全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并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目标。二是投入204.144万元,新建污水处理建设项目28个,新增污水处理能力75.9万吨/日,新增配套管网总长755.2公里,建立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资金保障机制,使全省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0%左右并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保证全省所有河流、水源、海域的水质状况继续处于国家领先水平标准。
  4.农村和垦区饮水安全保障。
  2008-2012年投入69.200万元(含农垦13.7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29.100万元,省财政投入27.100万元,市、县财政投入13.000万元。建设水厂、打机井、挖大口径井等农村饮水工程,新增农村供水能力15万m3/d,解决我省农村130万人和垦区30.5万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
  5.农村沼气建设。 
  2008-2012年投入125.23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83.521万元,省财政投入27.368万元,市、县财政投入14.350万元。新增农村沼气池25万户,新增大中型沼气工程2.000处,总容积40万立方米;全省18个市、县农村沼气累计建设总量达到53万户,使48.6%以上农户使用上沼气,建设沼气循环农业示范区,逐步建立农村沼气社会化服务体系,基本实现普及农村沼气的目标。
  四、改善民生的保障措施
  (一)建立领导问责机制。
  实施全省重点民生项目发展规划是一项惠及全省老百姓的好事,为确保我省5年民生规划得到有效执行,省政府成立了由省长担任组长,常务副省长担任副组长的海南省改善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各级政府也要把改善民生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重中之重,建立改善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的责任制。省政府与省直各主管部门、各市、县政府签订重点民生项目规划目标落实责任状,通过层层抓落实,扎实做好民生重点项目实施工作。涉及多个部门的民生项目要建立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沟通与协调,明确职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实施项目细化机制。
  省级各主管部门和各市、县要根据改善民生重点项目总体规划,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子规划,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逐年推进,确保取得实效。同时,要结合农垦下划的实际,将农垦纳入全省盘子统筹规划,切实帮助垦区解决突出民生问题。
  (三)完善资金筹措机制。
  各级政府要统筹考虑民生规划项目与其他项目安排、各级各类财政资金安排以及社会资金投入情况。要切实加大对民生规划项目的财政投入力度,在中期和年度预算中优先安排,重点保障,确保项目投入的资金需要。要继续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将每年新增财力的主要部分投向民生。要积极向中央有关部委主动反映我省实施民生规划的情况和困难,大力争取中央对我省民生项目的支持。加大政策和体制创新力度,拓宽筹资渠道,积极引导社会、企业和个人投入参与民生项目的建设,确保项目资金的落实。
  (四)严格项目管理机制。
  民生规划项目的建设要严格实行项目管理。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采购等要依照有关规定实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单位。项目建成后,由项目法人及时组织预验收,并抓紧进行项目竣工决算。在此基础上报政府主管部门进行竣工验收。项目实行概(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制度。项目从规划到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的文件资料,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收集、整理、归档。
  (五)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各级政府要统筹规划,立足实际,充分尊重民意,区别轻重缓急,制定改善民生实施方案。要建立项目和资金整合机制,有效解决目前一些民生事业中存在的职能交叉、多头立项、重复建设、“撒胡椒面”等问题。在确定项目、范围、标准时,要注重城乡、区域之间的利益均衡,统筹民生规划项目与其他民生事业的发展,努力促进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六)加强跟踪问效机制。
  要将省直各部门和各市、县实施民生规划项目的情况及效果,纳入省委、省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作为年度考核主要内容,予以重点督查、考核。对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责任制,并建立奖罚责任追究制度。要建立民生规划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新闻通报和舆论宣传制度,增强透明度,让社会各界及时了解工程进展情况,提高项目受益主体参与项目实施的积极性,要对民生规划项目建设进行跟踪问效,开展项目绩效考评,并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强化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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