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套房首付比例最低可20%(2月2日)
2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2 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2月19日财政部)
2月1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通知,通知指出,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征收契税进行调整。
3 住房公积金调整(2月21日)
2月17日,央行官网发布通知,将从2月21日起,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目前分别为0.35%和1.10%。
4 契税新政(2月22日)
1、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2、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3、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5 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2月22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我国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解决交通路网布局问题,促进土地节约利用。”
6 二手房营改增(5月1日)
3月13日,国税总局局长王军表示营改增将涉及“个人二手房交易”,由于二手房交易将影响到更大范围的购房者。
7 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5月1日)
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
8 房屋新政:鼓励个人出租房
允许商业房改租赁住房(5月4日)
为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国务院常务会议共推出四项举措,分别从房源、公租房货币化补贴、税收优惠以及市场规范方面,给予住房租赁市场支持。
1 河北出台“冀十条”去库存政策(2月29日)
2月29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俗称“冀十条”。
2 石家庄出台
20条措施 力挺楼市(3月3日)
3月3日,石家庄市政府发布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共五个部分,二十条内容,故简称“石二十条”。
3 2016年石家庄
“26号文”(3月10日)
2016年3月10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颁发《关于加快推进2015年房地产专项整治项目手续办理的意见》,文件编号为“石政函〔2016〕26号”,可称其为石家庄房地产专项整治“26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