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政府近日下发《关于严厉标准土地一级开发管理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请求各地增强土地一级开发规划引导和管控,严厉标准开发审批管理,未经省政府批准,不得施行土地一级开发。
《通知》强调,要严厉标准土地一级开发审批管理,未经省政府批准,不得施行开发,不得经过化整为零、拆分土地或项目的方式躲避土地一级开发审批。严禁以小城镇建立、新乡村建立及其他重点项目建立为名,经过编制相关开发规划,变相批准和施行土地一级开发。土地一级开发的收储工作由政府土地储藏机构详细施行,制止企业、其他用地单位或个人经过与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签署征地补偿协议、支付征地补偿费用等方式施行征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