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3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通知,就国家标准《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标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7日。该标准由住建部联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等单位起草,是水土保持工程设计领域的重要基础性国家标准。
一、政策速览
- 公文名称: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国家标准《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 发文单位: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 发文日期:2026年7月13日
- 反馈截止:2026年8月17日
- 反馈途径:电子邮箱 297319208@qq.com;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北小街4号院1号楼(邮编100120)
- 起草单位: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黄河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华东/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10余家单位
二、标准概况
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等。其中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部分涵盖弃渣场设计、表土保护、拦渣、防洪排导、边坡防护、降水蓄渗、土地整治、固沙、植被恢复与建设、临时防护等专项章节,与各类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直接相关。
三、六大修订要点
- 适用范围调整:明确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按两大类工程分别规定设计要求;
- 工程级别与设计标准优化:优化梯田工程、淤地坝工程及建筑物、拦沙坝工程等级别划分和设计标准,规范淤地坝和拦沙坝抗滑稳定安全系数计算工况及标准值,完善梯田工程、生态护岸、谷坊等工程设计原则、范围和要求;
- 章节体系重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设计部分按工程级别与设计标准、弃渣场设计、表土保护工程等11个专项设置章节,逐章提出设计要求;
- 新增弃渣场专项要求:新增弃渣场永久性截排水、临时排洪标准、临时堆渣场排洪标准、软弱地基弃渣场底部第一台阶最大堆高计算方法和弃渣场安全保护范围等内容;
- 能源工程级别调整:调整输气、输油、输变电工程的植被恢复与建设工程级别,新增光伏、风力发电工程植被恢复与建设工程级别;
- 附录更新:附录C新增景观绿化主要树(草)种表。
四、影响解读
对建设单位:新标准正式实施后,光伏、风电等新能源项目的水土保持设计将有明确的分级标准,弃渣场、临时堆渣场的排洪与安全要求显著提高,项目建设前期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深度和审查标准将同步趋严,建议相关项目提前对标征求意见稿优化设计。
对咨询设计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需重点关注工程级别划分、抗滑稳定安全系数计算、弃渣场堆高计算方法等技术条款的变化,及时调整报告编制模板与计算依据,确保方案一次通过专家评审。
时间提示:目前标准处于征求意见阶段,有关单位和公众可于2026年8月17日前通过上述邮箱或通信地址反馈意见。正式版发布后,方能投资将第一时间跟进解读。
信息来源:住房城乡建设部官网(索引号:000013338/2026-00698)、水土保持技术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