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速览

发布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XX号(2025年修订版)

实施时间:2025年X月X日(以官方发布为准)

背景: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的源头把关作用,推动能源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转型,国家发展改革委对2016年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进行了全面修订。


二、核心要点

  1. 强化节能审查的源头管控地位:新规进一步明确节能审查作为项目开工建设的前置条件,并强化与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环节的衔接。
  2. 提升能耗和碳排放限额要求: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提高重点行业能耗限额标准,并新增碳排放核算与评价要求,推动项目从源头减碳。
  3. 优化审查流程和权限划分:调整国家、省、市、县四级审查权限,简化部分项目审查环节,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行闭环管理。
  4. 加强节能审查与相关制度的协同:明确节能审查意见作为项目核准、备案、开工、验收及资金申请的重要依据,并加强与环评、水保等制度的联动。
  5. 严格法律责任和监管措施:加大对未批先建、擅自变更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并引入信用监管机制,实施联合惩戒。

三、详细解读

1. 节能审查的源头管控作用更加突出

新规强调,节能审查意见是项目开工建设、竣工验收和运营管理的重要依据。对于未按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已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同时,新规要求将节能审查意见纳入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管,确保源头管控落到实处。

2. 能耗限额与碳排放双控要求升级

新规对标国际先进能效水平,分行业、分领域提高了新建项目能耗限额标准,特别是对高耗能行业(如钢铁、水泥、化工等)提出了更严格的单位产品能耗要求。同时,新增了碳排放核算与评价要求,要求项目在节能报告中明确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并提出减碳措施。这意味着项目在可研阶段就需要进行详细的能耗和碳排放测算,对咨询机构的专业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3. 审查流程优化与事中事后监管强化

新规按照“放管服”改革精神,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审查权限: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审查跨地区、跨行业及国家核准项目的节能报告;省级部门负责审查本地区重点项目的节能报告;市县级部门负责其余项目的审查。同时,简化了部分低风险项目的审查环节,实行告知承诺制。但强化了事中事后监管,要求各级节能审查机关在项目投产运营后开展专项监察,对实际能耗与审查意见不符的项目依法处理。

4. 与相关制度的协同联动

新规明确,节能审查意见是项目申请核准、备案、资金申请(如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债等)的必要材料。同时,要求将节能审查与环评、水土保持方案等制度衔接,避免重复评价,提高审批效率。对于涉及社会稳定风险的项目,节能审查中的能耗和碳排放影响也需纳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范围,确保项目的社会可接受性。

5. 法律责任与信用监管

新规大幅提高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对未批先建、擅自变更节能方案等行为,由节能审查机关责令停止建设或生产,并处以罚款;对情节严重的,纳入信用记录,实施联合惩戒。同时,对节能评审机构在评审中弄虚作假的,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四、对工程咨询行业的影响

1.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要求提高

新规要求在可研阶段同步开展节能分析,且节能专篇内容需更加详实,包括能耗测算、能效对标、碳排放预测等。这意味着咨询机构在编制可研报告时,必须具备节能和碳排放分析能力,否则将难以满足审批要求。

2. 节能评估报告业务量增加且标准提升

随着节能审查门槛提高和范围扩大(如新增碳排放评价),节能评估报告的需求将显著增加。同时,报告编制需符合新规的技术规范,对咨询机构的专业资质和人员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3. 水土保持方案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融合

新规要求节能审查与环评、水保等制度协同,咨询机构在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时,需考虑项目节能措施对水资源利用的影响;在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时,需将能耗和碳排放对社区环境的影响纳入分析,这要求跨专业协作。

4. 资金申请报告需体现节能审查合规性

新规明确节能审查意见是资金申请的重要依据,咨询机构在编制资金申请报告时,需确保项目已取得节能审查合格意见,并突出项目的节能减碳效益,以增强竞争力。

5. 全过程咨询服务的需求上升

新规强调事中事后监管,项目运营期的能耗监测和碳管理成为新需求。咨询机构可拓展全过程咨询业务,提供从前期可研、节能评估、报批到运营期节能诊断、碳管理的全链条服务。


五、企业应对建议

1. 提前布局,将节能审查纳入项目前期策划

企业应在项目构思阶段就考虑节能和碳排放要求,尽早委托专业咨询机构进行节能分析,避免因节能审查未通过导致项目延期或投资损失。

2. 加强专业能力建设,提升咨询服务质量

咨询机构应组织人员深入学习新规,并加强在能效测算、碳排放核算、绿色技术应用等方面的能力建设,确保报告编制质量。

3. 建立跨专业协作机制

针对新规的协同要求,咨询机构应建立内部跨专业团队,整合节能、环保、水保、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业务,为客户提供一体化解决方案。

4. 关注政策动态,及时调整业务方向

建议咨询机构密切关注国家及地方配套实施细则,及时调整服务内容和报价策略,并积极参与相关培训和政策研讨,保持行业领先。

5. 强化合规意识,防范法律风险

企业和咨询机构都应严格遵守新规,避免因未批先建、数据造假等行为受到处罚。建议建立内部合规审查机制,确保所有项目手续完备。


信息来源:相关政策文件,具体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