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海南省互联网产业天使投资资金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琼工信信产〔2016〕282号)和《关于开展互联网产业天使投资工作的通知》(琼工信信产〔2016〕313号)有关要求,我厅拟委托省股权投资管理公司对以下6家企业分别给予天使投资。
一、在“2017年海南‘互联网+’创新创业节互联网产业天使投资项目路演(12月17日)” 活动中,获3/4以上评委通过的全景声科技南京有限公司、海南达斯琪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海南云际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天使投资。
二、在“2017年海南‘互联网+’创新创业节互联网产业天使投资项目路演(12月28日)” 活动中,获3/4以上评委通过的海南来画科技文化有限公司等1家企业给予100万元天使投资。
三、按照在国内外知名互联网企业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骨干人才,来海南注册互联网企业,以企业实际投资额(不含银行贷款)1∶1的比例,对海南水木铭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实施300万元天使投资,对海南灵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实施480万元天使投资。
其中:全景声科技南京有限公司将在海南设立公司,将声音内容生态业务总部设在海南。海南灵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作为福州猴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业务总部,承接福州猴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未来所有业务并对外融资,福州猴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原则上不再对外承接业务。
现将有关拟投资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18年5月18日至5月24日。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受理单位提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信息产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