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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与行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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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xx市2016年第一批文明生态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海南方能投资顾问:www.yangzz.com

作者: 轶名 日期: 2016-05-30

目录
第一章 概论 - 1 -
1.2编制依据 - 1 -
1.3 项目概况 - 2 -
1.4 结论与建议 - 4 -
第二章 项目背景及建设必要性 - 5 -
2.1项目建设背景 - 5 -
2.2建设的必要性 - 7 -
第三章 建设方案与建设内容 - 11 -
3.1建设地点 - 11 -
3.2建设目标 - 11 -
3.3总体方案 - 11 -
3.4建设内容 - 12 -
3.5建设规模 - 14 -
第四章 总投资与资金来源 - 16 -
4.1总投资 - 16 -
4.2资金来源 - 16 -
更多......

 

第二章 项目背景及建设必要性

 

2.1项目建设背景   

2.1.1五位一体的国家战略

美丽乡村建设是党的十八大提出“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农村要美、农民要富、农业要强”目标的重要基础工程,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乡村示范创建行动正逐步展开。

2016年国务院关于建立老龄服务、旅游、美丽乡村建设国家标准的《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要求:“美丽乡村建设——加强农村公共服务、农村社会管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等标准的制修订,提高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形成。”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也明确指出“推动城乡协调发展——推动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发展,提升县域经济支撑辐射能力,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间均衡配置,拓展农村广阔发展空间,形成城乡共同发展新格局。 ”

2.1.2海南生态立省的重要战略

“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是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六大定位之一。2015年海南省政府工作报告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作为实施生态立省战略重要内容;海南省委六次党代会提出“到2016年全省75%的村庄建成文明生态村”建设目标。2014年2月,省财政厅(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海南省美丽乡村建设指导意见(2014—2020年)》,提出“全面开展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重点的美丽乡村建设,以推进村庄卫生净化、道路硬化、村道亮化、环境绿化、房屋美化为目标,改善村容村貌和农民人居环境”。

儋州市是海南省西部中心城市,并被海南省列为首批批准的6个生态示范市之一。根据《海南省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作用推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儋州市是海南省美丽乡村建设6个试点市(县、区)。为加快推进儋州市美丽乡村及生态文明建设,结合全市村庄建设基础和实际需要,大成镇新营村委会墩石村、南丰镇油文村委会石井村、王五镇徐浦村委会粮料村、中和镇山春村委会梁宅村、和庆镇罗便村委会新安村等五个村文化广场工程与村道硬化工程列入全市2016年第一批文明生态村建设项目。

2.1.3海南历史发展的必然要求

 海南省历来十分重视生态文明建设,自2000年,海南就在全省乡村开展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文明生态村”建设活动。2009年1 2月3 1日《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4号)将海南定位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海南生态文明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据统计,目前全省23000多个自然村中,已有近60%以上建成文明生态村,农村面貌发生了历史性的重大变化。2015年海南省政府工作报告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作为实施生态立省战略重要内容;海南省委六次党代会提出“到2016年全省75%的村庄建成文明生态村”建设目标。美丽乡村建设正成为全省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一环。

 2013年12月,海南省财政厅印发了《海南省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作用推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海南各级财政部门共筹集3.57亿元资金。为加快推进海南美丽乡村建设和海南新型城镇化建设,2014年2月,省财政厅(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海南省美丽乡村建设指导意见(2014—2020年)》,提出“全面开展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重点的美丽乡村建设,以推进村庄卫生净化、道路硬化、村道亮化、环境绿化、房屋美化为目标,改善村容村貌和农民人居环境”。

 儋州市是海南省西部中心城市,被誉为“海南西部明珠”,并被海南省列为首批批准的6个生态示范市之一;据统计,目前全市文明生态村达70%以上。根据《海南省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作用推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儋州市是海南省美丽乡村建设6个试点市(县、区)。为加快推进儋州市美丽乡村建设,结合全市村庄建设基础和实际需要,将大成镇新营村委会墩石村、南丰镇油文村委会石井村、王五镇徐浦村委会粮料村、中和镇山春村委会梁宅村、和庆镇罗便村委会新安村等五个村文化广场工程与村道硬化工程等配套工程列入全市2016年美丽乡村及生态文明建设项目,以进一步提高全市生态文明 建设水平。

2.2建设的必要性

2.2.1建设文明生态村,是符合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决策

 党的十八大丰富了科学发展观的内涵,提出“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化同步”的总体目标,要求全面贯彻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科学发展观强调了五个统筹,其中就有统筹城乡发展,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缩小城乡差距。近年来中央多次强调,把“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文明生态村建设,以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素质,实现农村社会全面进步为目标。这正是聚焦“三农”问题,其立意主旨兼顾了生产、生活和生态,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落实党对农村工作总体要求的具体实践。

2.2.2建设文明生态村,是推进“生态省”建设的“细胞”工程 

 优质的生态环境的海南的核心竞争力,“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是国际旅游岛战略定位之一,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4号),要“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推进村级文化活动室建设,加快生态环境整治”。生态省建设是海南经济特区一项率先试验,文明生态村、美丽乡村建设是打造生态省的重要细胞单元,是建设生态省的具体行动。海南最大的优势就是生态、环境与绿色,这些优势为海南生态文明和美丽乡村建设创造了得天独厚的条件。项目的实施符合海南建设国际旅游岛的政策条件和方向,是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基本要求,是推进“生态省"建设的“细胞”工程。

2.2.3是提升农村形象、改变农村风貌的基础工程

“中国要美,农村先美”,建设生态文明的美丽乡村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内容。项目的实施将按照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布局和建设,加强文化活动设施的配套和环境建设,重点配套完善村级文化广场及宣传文化室等设施,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农村基层文化服务水平,提高农民的思想文化素质,丰富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让群众在改善人居环境、丰富乡村文化活动、传递正能量过程中潜移默化,不断提高思想素质、政治素质、文化素质、身体素质,改善村庄整体风貌,提升村庄整体形象。项目的实施是提升农村形象、改善农村风貌的基础工程。

2.2.4建设文明生态村,是顺应民情民愿的民心工程 

 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是以人为本。这个“人"是人民群众;这个“本"是群众的愿望、群众的根本利益。自建省办经济特区以来,海南省经济实现了快速增长。到1998年底,人均GDP己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实现了整体上的小康。2013年,儋州市农民人均纯收入8741元。解决温饱问题的农民,越发渴望改变落后生活方式,更好地享受现代文明成果。为顺应这一美好愿望,省委、省政府因势利导,适时决策,从群众最迫切需要解决的脏乱差问题入手,从最容易见到实效的道路硬化、推广沼气、庭院经济、民房改造取得突破,逐步延伸到农村的各项工作。从美化环境到美化人的心灵,到精神文明建设的综合效益;从生态保护到发展生态经济,到增加农民收入;从党员干部为群众办实事、农民得实惠,到密切党群关系融洽村民关系。广大农民群众从创建实践中切身感受到文明生态村建设给他们的物质生活、精神生活带来的巨大变化,因而,把创建文明生态村誉为“文明工程”、“富民工程”,由“要我创建”变为“我要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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