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属医院住院“后付费”
海南省海口市属5家公立医院住院病房10日起,全部实行“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
海口市规定,享受“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服务的患者应在办理住院手续时,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医保证原件,并与医疗机构签订《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后,即可无须交纳任何住院押金住院。患者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及医保证原件交由医疗机构保管,以便工作人员核实信息。为规范就诊流程,海口市卫生部门要求,患者住院期间,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度。
海口市属医院住院“后付费”
海南省海口市属5家公立医院住院病房10日起,全部实行“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
海口市规定,享受“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服务的患者应在办理住院手续时,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医保证原件,并与医疗机构签订《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后,即可无须交纳任何住院押金住院。患者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及医保证原件交由医疗机构保管,以便工作人员核实信息。为规范就诊流程,海口市卫生部门要求,患者住院期间,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