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时间:2026-04-09 23:29:59
第一章 总 论
1.1 项目概况
1.1.1项目名称、地点及建设单位
1. 项目名称: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项目。
2. 项目地点:海南省儋州市木棠工业园区。
3. 项目性质:新建。
4. 建设单位:海南源南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1.1.2 投资方基本情况
项目单位:海南源南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1.1.3 项目规模
本次建设项目占地面积24.059亩,占地面积:16040.08㎡,总建筑面积4720㎡;预计2023年达到年拆解2万辆机动车的项目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
功能分区面积统计(总面积25亩) | ||||||||
序号 | 功能分区 | 项目名称 | 用地面积(亩) | 占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占地百分比(%) | ||
1 | 办公区 | 办公楼 | 6.00 | 1 | 666.67 | 600.00 | 4.16% | 24.94% |
2 | 加工区 | 拆解车间 | 5.00 | 3333.35 | 3666.69 | 20.78% | ||
露天堆场 | 15.00 | 12.00 | 8000.04 | 0.00 | 49.88% | 62.34% | ||
成品库 | 3.00 | 2000.01 | 0.00 | 12.47% | ||||
3 | 公共区 | 员工宿舍及食堂 | 3.06 | 1.00 | 666.67 | 433.34 | 4.16% | 4.16% |
停车场 | 0.46 | 306.67 | 0.00 | 1.91% | 8.56% | |||
道路 | 1.00 | 666.67 | 0.00 | 4.16% | ||||
绿化带 | 0.60 | 400.00 | 0.00 | 2.49% | ||||
4 | 合计 | 24.06 | 24.06 | 16040.08 | 4700.02 | 100.00% | 100% | |
1.1.4项目经费
本项目的总投资为3547.99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3219.47万元(土建工程为1517.67万元,设备及安装投资1338.19万元,其他费用为166.38万元,预备费152.29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350.00万元。
1.1.5 建设工期
本项目建设从2022年2月—2023年1月,建设工期共计12个月。
1.1.6资金筹措
本项目资金全部由建设单位自筹。
1.1.7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项目建成后,达产年可实现年产值10300.00万元,年均销售收入为8141.71万元,年均利润总额2130.95万元,年均净利润1598.21万元,年均上缴税金及附加为45.83万元,年均上缴增值税为458.31万元;投资利润率为60.88%,投资利税率75.29%,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50.24%,税后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为3.22年。
社会效益:2021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指出,必须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不断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根据以上指导方针,本项目将积极服务当地农村,为村民提供就业机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本项目将提取利润的1%服务项目所在村庄的民生建设与经济发展。
生态效益:本项目可以使废旧资源的利用合理化和拆解效率大幅度提高,是现代社会可持续发展、现代城市精神、循环经济的重要体现。本项目的出发点和目标是紧紧围绕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和资源再生循环利用,消除固体废弃物污染,实现机动车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机动车的主要材料有金属材料、塑料、橡胶、玻璃和油漆等。就重量而言,金属材料(包括生铁、钢材和有色金属)占近85%,其他材料占15%多。废旧汽车的拆解回收不单纯指材料的回收利用或安全处理和处置,更重要的是零部件的再生利用或再制造,如表1-1所示。
表1-1 废旧机动车回收处理材料再生途径
来源途径 | 再生材料 | 来源途径 | 再生材料 |
发动机 | 铁和铝 | 冷却液 | 酒精 |
电线束 | 铜 | 蓄电池 | 铅 |
燃油润滑油 | 油料 | 冷却器 | 铜、铝 |
车门、行李箱 | 钢板 | 车体 | 钢板 |
车轮 | 钢 | 轮胎 | 钢丝、橡胶 |
变速、减速箱 | 钢 | 催化器 | 贵金属 |
前、后保险杠 | 树脂 | 悬挂 | 钢铁 |
座椅垫 | 聚胺脂 | 仪表板、气道 | 聚胺脂 |
内饰 | 聚胺脂、聚丙烯 | 灯 | 玻璃 |
推行机动车回收工程,发展循环经济,不仅可以促进机动车回收行业的发展,而且更是解决废旧机动车引发的社会公害问题的重要途径。因此,从可持续发展的观念出发,依托科技手段,研制高效的自动化拆解设备,对废旧机动车的有效回收、再生利用和妥善处置,对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推动社会、经济、环境的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十分长远的现实意义。
1.1.8 本项目的综合评价
本项目从生产工艺和设备、项目选址、环境保护、投资与收益等角度分析是可行的,可以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的统一。本项目实施后,将有利于改善拆解环境和效率,消除废旧汽车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促进资源的合理化再生循环利用,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将会为再生资源行业全面和持续地推行循环经济奠定良好基础。项目的实施建设完全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有利于促进我市的循环经济建设,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应,可行性与操作性强,市场前景十分广阔。
1.2 项目背景及投资必要性
1.2.1项目背景
对于各种废弃物的开发利用,将其作为资源开发,已引起了世界各国的普遍重视。每回收利用1 万吨废旧物资,可以节约自然资源4.12万吨,节约能源1.4万吨标煤,减少6-10万吨垃圾处理量;每利用1万吨废钢铁,可出钢8500吨,节约成品铁矿石2万吨,节能0.4万吨标准煤,少产生1.2万吨矿渣,比用铁矿石炼钢节约2/3的工时。每利用1万吨废纸,可生产纸浆8000吨,节约木材3万立方米,节约能源1.2万吨标准煤,节水100万立方米,少排放废水90多万立方米,节电600万度。电器产品换代的节律越来越快,报废电器中的元器件平均只用了2万小时,只相当于设计寿命的1/25,这些元器件还有很高的利用价值。《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要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大力发展资源再生产业,是解决中国资源短缺问题的有效途径,也是发展循环经济、建立节约型社会的必然选择。
汽车产业是中国的支柱产业之一,其可持续发展是实现整个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废旧汽车超期服役使用危害更大,不仅涉及环境污染,而且会萌生交通安全事故,造成一系列社会问题。报废汽车的露天丢弃堆放,也是一个既浪费材料、又影响环境和占用土地的社会难题,在发达国家已经成为社会公害。因此,废旧汽车的回收、利用和处置,已经在发达国家引起高度重视。
我国从1985年制订第一个《汽车报废标准》开始,先后制订并出台了《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2019年国务院第715号令)、《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规。2006年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环保总局联合颁布《汽车产品回收利用技术政策》,目的是指导汽车生产和销售及相关企业启动、开展并推动汽车产品的设计、制造和报废、回收、再利用等各项工作,推动我国对汽车产品报废回收制度的建立,该技术政策强调建立报废汽车材料、物质的分类收集和分选系统,促进汽车废物的充分合理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降低直至消除废物的危害性,不断完善再生资源的回收、加工、利用体系。提出到2012年左右,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报废汽车回收利用法律法规体系、政策支持体系、技术创新体系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回收利用经济评估指标体系。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20~2025年)提出在重点行业和重点城市建立循环经济的技术发展模式,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提供科技支持”作为未来5年的科技发展的重要目标。《国家十四五环境科技发展规划》把“废旧汽车再循环关键技术研究”列入环境科技优先发展领域。我国目前汽车生产主要关注的是生产开发,但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的增多,汽车回收问题也得到了更多的关注。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就成立了“老旧汽车更新领导小组”,专门负责管理汽车的报废、回收、置换和更新,并对汽车实行强制性报废。与此同时,还对回收报废车实施特种行业管理,对报废汽车回收公司实行资格认证。
由于我国的汽车工业起步较晚,目前的回收技术多集中在钢铁原材料的回收利用,其他材料如塑料、橡胶等高分子材料,基本采用焚烧和填埋的方法处置。总体来说,建立标准化的废旧机动车的回收拆解及加工体系势在必行,本项目属于国家支持的资源再生产业,有助于解决资源短缺问题,实现资源节约型与环境友好型社会。
1.2.2投资必要性
从2010年开始,我国的汽车保有量开始飞速的增长,而如今,国内每一年的汽车销量都是稳居的全球第一,名副其实的全球第一大汽车市场。
2021年4月7日消息,据公安部统计,截至2021年3月,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3.78亿辆,其中汽车2.87亿辆;机动车驾驶人4.63亿人,其中汽车驾驶人4.25亿人。2021年一季度全国新注册登记机动车966万辆,新领证驾驶人839万人。
2021年第一季度新注册登记机动车966万辆,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388.6万辆,增长67.31%,创同期历史新高。从车型看,汽车新注册登记750万辆,摩托车新注册登记203万辆,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63.33%、88.63%。
此外,全国机动车驾驶人数量达4.63亿人,其中,汽车驾驶人数量为4.25亿人,占驾驶人总数的91.86%。
2021年一季度,全国新领证驾驶人数量839万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538.6万人,增长178.99%;与2019年一季度相比增加38.7万人,增长4.83%。我国汽车工业及其消费市场的高速增长必将持续很长的一段时间,这造就汽车后市场巨大的发展空间。随着报废汽车量的不断增大以及我国拆解行业的规范化,本项目的投资与建设非常必要。
1.3 编制原则及编制依据
1.3.1编制原则
1. 以国家政策为导向,以市场调查为前提,经过技术、经济分析及评价,客观评价项目的可行性。
2. 本项目集成国内外废旧汽车拆解和处置工艺,成熟、可靠、实用,并节省投资和运行费用,确保运行高效、稳定、可靠。
3. 系统运行灵活、管理方便、维修简单,充分考虑操作自动化,减少操作劳动强度。
4. 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合理控制噪声、气味,妥善处理、处置生产废弃物。
5. 项目建设完成后,力争达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协调统一。
1.3.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03月14日起施行);
2.《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5号,2019年06月01日起施行);
3.《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 22128—2019);
4.《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348-2007);
5.《报废汽车破碎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提出并归口,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依据SB/T11160-2016,2016年09月18号发布, 2017年05月01日起开始实施);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2003年9月1日起施行,2018年修正版);
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1997年3月1日起施行,2018年修正版);
9.《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6号令,2018年10月26日通过,并施行);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7号,2008年2月28日起施行,2017年修正版);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7号,2016年11月7日通过,并施行。);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9号,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4号,2008年1月1日起施行,2019年修正版);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4号,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1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17号令,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1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生态保护部第16号令,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19.《产品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年本)》(2021年7月12日起施行);
20.《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
2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23.《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
24.《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2018年修正版);
2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26.《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27.《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8.《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2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
30. 项目单位提供的基础资料。
1.4 项目建议和指导思想
1.4.1项目建议
我国废旧机动车的回收处理注定要走自动化、规模化和产业化之路,只有这样才能做到降低处理成本、实现合理的回收渠道和管理机制。实现这一目标的前提是政策立法和资金支持。因此,为了确保项目的建设成功,除了企业自主努力之外,在政策、资金等各方面还要得到政府的支持,建议积极申请政府的定点支持、补贴和税收优惠,以便在实现环保、节能等社会效益的同时更能实现较好的经济效益。
1.4.2本项目的指导思想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22号)21世纪头20年,中国将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加速发展阶段,面临的资源和环境形势十分严峻。为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必须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和尽可能小的环境代价,取得最大的经济产出和最少的废物排放,实现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相统一,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海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十四五”发展规划》指出,提升两翼海洋经济发展水平:
西翼:西部临港临海绿色工业发展带。包括儋州、临高、昌江、东方4市县及沿海地区和洋浦经济开发区,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国际航运枢纽、临海临港工业集聚区、绿色循环石化基地、清洁能源基地、低碳制造业示范区。
1.5研究范围
本研究报告对企业现状和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必要性及承办条件进行了调查、分析和论证;对产品的市场需求情况进行了重点分析和预测,确定了本项目的产品生产纲领;对加强环境保护、节约能源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措施、意见和建议;对工程投资、产品成本和经济效益等进行计算分析并作出总的评价;对项目建设及运营中出现风险因素作出分析,重点阐述规避对策。
1.6综合评价
本项目重点研究“报废汽车拆解回收利用产业项目”的设计与建设,项目的建设将充分利用现有人才资源、技术资源、经验积累等,逐步在项目当地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规模化报废汽车拆解综合回收利用生产基地,以研发和生产报废汽车拆解综合回收利用为主,以满足当前市场的极大需求,进而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发展后劲,并推动我国报废汽车拆解综合回收利用事业的发展进程。
项目的实施符合我国相关产业发展政策,是推动我国报废汽车拆解综合回收利用行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符合我国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项目将带动当地就业,增加当地利税,带动当地经济发展。项目建设还将形成产业集群,拉大产业链条,对项目建设地乃至中国的经济发展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不仅会给项目企业带来更好的经济效益,还具有很强的社会效益。
所以,本项目建设十分可行。
第二章 项目实施的可行性与必要性研究
2.1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分析
2.1.1 促进我国报废汽车拆解综合回收利用产业快速发展的需要
为了加快项目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就必须通过大项目机遇来壮大工业规模、提高工业占经济生产总值比重。这样才能借机达到不断优化布局,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的目的。该项目建成后,必将带动相关产业群的相互支撑,提升传统产业的技术装备和生产水平,促进形成协调发展的工业格局,推动形成产业集群和循环经济。项目建成投产后,将推进区域经济发展的集聚效应,进一步拉动生产要素在区域间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形成分工合理、主业突出、比较优势得以发挥的区域产业结构,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这为本次年产报废汽车拆解综合回收利用生产线建设项目的上马提供了良好的落地环境。
2.1.2加快当地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
“十四五”时期是全球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孕育和爆发期,是高新技术产业的新一轮高速增长期,项目建设地早已开始着力推进传统产业高技术化、发展技术密集型产业,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为推动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高新技术产业引领发展方式转变的示范作用日益突出。该项目的建设将对当地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并不断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起到积极作用,将大力发展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益的高新技术产业,着力改造提升传统支柱产业,着眼市场需求和产业发展方向,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力的重大战略产品,提升重点产业的核心竞争力,推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方式转变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2.1.3 有效发展地方经济的需要
历史证明,汽车产业是所有任何一个发达国家的支柱产业之一,其发展在世界各国得到了来自政府和地方的政策和资金支持。21世纪,我国汽车生产量与社会保有量将有很大的增长,与之对应的年报废量将快速增加。报废汽车大量投放社会,造成环境严重污染;汽车产品更新换代周期的加快,造成自然资源的消耗,如何做好报废汽车回收与再利用,实现人类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已成为人民普遍关心的重要课题。面对国家整顿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的机遇,我市应概率先建立管理严密、技术先进、效益良好的报废汽车处置体系,在全省同行中发挥示范工程的作用。
目前报废汽车回收工作整体水平,全国都处于层次很低的状态,具体可归纳为如下几点:
1.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形象不佳,环境“脏、乱、差”;拆解方式原始,回收技术落后;
2. 环保措施不力,回收过程二次污染严重;
3. 回收率低,资源浪费严重;
4. 回收下游企业水平低,报废零部件处理不科学;
5. 缺乏汽车公司的参与;
6. 报废汽车回收技术研究很少。
本项目确定了如下工作目标:
1. 建立合理的政策法规和一个严密的回答管理体系,树立汽车回收与综合利用系统工程应有的形象。
2. 重点建设一个汽车拆卸示范企业,建立拆车企业科学文明,以此带动我市经济的发展。
3. 组成一个科学利用回收物资的下游再制造产业系统,下游循环利用技术先进。
本项目的建设能够树立机动车回收与综合利用系统工程应有的形象,有利于带动我市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因此,建设此项目是非常必要的。
2.1.4 符合现行产业政策及清洁生产要求
本次“报废汽车拆解回收利用产业项目”符合现行产业政策和地方发展规划。项目建设采用了先进的工艺技术和设备,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各项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方案符合当地环保要求,区域环境质量影响不大,环境风险可以接受。拟建项目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
2.1.5 提升企业竞争力水平,有助于企业长远战略发展的需要
随着近年来我国报废汽车拆解回收利用行业的蓬勃发展,项目企业依托当地得天独厚的条件开发优势资源,深挖潜力提升项目产品的生产技术水平,本次“报废汽车拆解回收利用产业项目”将充分发挥技术领先优势与人才优势,通过企业技术改造提升技术水平,购置先进的技术装备,采用规模化生产经营,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充分利用本地资源,以研发和生产报废汽车拆解回收利用为主,促进企业可持续性发展,有助于企业做大做强报废汽车拆解回收利用产品的生产主业,延伸企业产业链条,促进产业集群发展方面实现突破。通过本次项目的实施,项目公司将获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还将带动当地高新技术产业的进一步突破,促进当地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另外,本次项目建成后还将大力引进国内外最先进的生产设备,建设设施完善的现代化车间,此举是项目公司长远战略规划中极为重要的一环,关系着企业未来的发展能量,因此本次项目的提出适时且必要。
2.1.6 增加就业带动相关产业链发展的需要
本项目除少数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技术人员由企业解决外,新增员工均由当地招工解决,项目建成后,将为当地提供大量就业机会,吸收下岗职工与闲置人口再就业,可促进当地经济和谐发展;此外,项目的实施可带动相关行业上下游产业的发展,为提高我国综合国力产生巨大而深远影响,对于搞活国民经济、增加国民收入、提高国民生活水平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2.1.7 促进项目建设地经济发展进程的的需要
本项目正式运营后,可实现年产值10300.00万元,年均销售收入为8141.71万元,年均利润总额2130.95万元,年均净利润1598.21万元,年均上缴税金及附加为45.83万元,年均上缴增值税为458.31万元;投资利润率为60.88%,投资利税率75.29%,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50.24%,税后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为3.22年。
综合以上因素,本项目建设十分必要。
2.2 项目可行性分析
2.2.1 政策可行性
实现高速发展提供了良好契机,为当地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争取国家优惠政策、项目、资金等的支持带来新的机遇。
在国家及项目当地政策的倾斜和政府的大力扶持下,科技、资本、人才等资源将得到进一步整合,从而为该项目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因此,本项目属于国家鼓励支持发展项目,符合国家大力发展产业链的战略部署,项目建设具备政策可行性。
2.2.2 市场可行性
本项目完成后,将提高我国报废汽车拆解回收利用母材及精铸件的技术研究水平,推进先进技术的产业化,有力的推动我国报废汽车拆解回收利用事业的发展,创造出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十四五”时期,伴随着政策、技术和渠道逐步成熟,报废汽车拆解综合回收利用材料产业将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高峰时期,因而看好整个行业的发展前景。这也充分说明该项目发展具备市场可行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指出,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海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2021-2025年)》指出,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牢固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大力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转变资源开发利用方式,发展循环经济、高效生态经济,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大力推进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充分挖掘废弃物资源价值,使废旧产品、废弃物成为重要资源来源渠道,节约原材物料,节省加工成本,减少环境污染。建立“城市矿产”示范基地,推进再生资源的循环利用、规模利用和高附加值利用。加大财税、金融、投资、土地等政策支持力度,建立完善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指导目录,强化监督检查。支持发展一批符合环保要求的专业回收拆解分拣中心,构建覆盖城乡、多品种的再生资源分类回收网络体系,再生资源主要品种回收率达到80%以上。强化生产者责任延伸,促进原材料企业废旧资源利用,逐步提高钢铁、建材、汽车、家电、轻工等行业再生资源利用率。
2.2.3 技术可行性
目前,项目公司已做了大量前期准备工作,同时拥有国内一流的技术队伍,资金实力及人才优势较强。项目公司将根据项目发展需要,整合国内优势资源和研究力量,建设一条国内特种功能材料(一期工程主要包括报废汽车拆解回收利用)重要生产线,将儋州市打造成海南省乃至国家高科技产业基地。本次项目建成后将紧跟国内国际先进技术发展脚步,不断缩短技术更新周期,对生产各环节进行全程质量控制,确保本项目技术水平的先进地位。
2.2.4管理可行性
项目公司为实现跨越发展,公司坚持“技术领先,管理高效”的指导思想,不断加快企业科技开发步伐,提升公司管理水平。
本项目将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专门组建机构及经营队伍,负责项目规划、立项、设计、组织和实施。在经营管理方面将制定行之有效的各种企业管理制度和人才激励制度,确保本项目按照现代化方式运作。
2.2.5 财务可行性
经计算,本项目各项财务盈利能力指标较好;财务生存能力分析显示企业有一定的财务生存能力;不确定性分析显示本项目具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综合而言,本项目对区域经济及下游行业发展都具有明显的积极作用,社会效益明显,项目经济合理、财务可行。
2.3 分析结论
总之,废旧机动车的回收、拆解、再利用和再制造是一个大的系统工程,对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扩大就业、降低汽车使用成本作用巨大。由于车辆上有蓄电池、废机油和化工产品等危险废物及不可分解的塑料件等,若不重视规范报废汽车回收产业,将会对环境造成极大的污染。报废机动车的回收拆解及加工项目日益显得迫切。该项目的建设来自国家、省市各级政策的积极推广,具有政策支持的可行性。
本次“报废汽车拆解回收利用产业项目”属于国家及地方鼓励项目,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环境显著。从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建设可行性分析,项目的建设符合我国的相关产业发展政策,有当地政府、各相关部门的支持,按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实施,项目符合当地产业规划的工业产业布局建设要求,项目设计可靠合理,是一项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项目,可见,本项目的社会及经济评价可行。
鉴于以上必要性及可行性的预测分析得知,本项目的实施将面临较为广阔的市场发展空间,项目的进一步发展在赢得企业利润的同时,也能更好地服务社会和增加政府财税收入、提高劳动就业率。该项目建设还将形成产业集群,拉大产业链条,对项目建设地的经济发展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不仅会给项目企业带来更好的经济效益,还具有很强的社会效益。
综合以上因素,本项目建设可行,且十分必要。
第三章 全球报废机动车拆解和回收行业现状
3.1 国外废旧机动车拆解产业概述
从国外一些成熟的机动车拆解和回收经验来看,拆解主要是依靠先进的拆解设备进行自动化拆解,回收主要有两方面途径,一方面是由厂家负责回收,即“谁生产谁回收”,另一方面是由专门的机动车拆解公司来进行回收。此外,不少发达国家均有严格的法律来对机动车回收进行监管。
1. 德国
德国汽车回收率接近100%-欧盟国家多倾向于第一种回收途径,即谁生产谁回收。同时,欧盟的指令规定,汽车制造厂商在欧盟国家上市新车时必须出具证明,证明其投入市场的新款汽车的材料回收率至少要占重量的85%,可利用率至少为95%,才能获得市场准入许可证。有数据表明,德国汽车回收率已接近100%,大部分欧盟国家报废汽车的再利用率也已达到95%。并且欧盟国家的拆解大部分已采用机械化进行拆解。
2. 美国
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汽车生产和消费国家,家家户户都有汽车,每年因老旧过期或交通事故而报废的车辆超过1000万辆。美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汽车回收卓有成效的国家之一,几乎占每辆汽车重量80%的部件都已经被重新利用起来。美国有1.2 万汽车拆解厂-美国多依靠独立经营或与汽车整车厂联合经营的报废汽车拆解厂来进行机械化操作。据统计,目前全美共有1.2 万多家报废汽车拆解企业、2 万家零部件再制造企业和200 家拆后报废汽车粉碎企业。废旧汽车回收在美国已经成为一项年获利达数十亿美元的新行业。
3. 日本
日本中央政府指导和管理报废汽车回收的机构主要是经济产业省和国土交通省,经济产业省负责研究、制定、指导报废汽车回收处理的政策法规,国土交通省实施对车辆和道路交通管理。为进一步促进废旧汽车的回收处理,由日本自动车工业协会等九家机构发起,成立了日本废旧汽车回收促进中心,推行生产者负责制的废旧汽车回收处理制度。《汽车回收利用法》扩大汽车生产厂家回收废旧汽车的责任,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消费者在购买新车时就要缴纳汽车回收处理费,用于补贴回收废旧汽车;对汽车制造企业提出要求:在设计制造汽车时要尽可能多地采用可以回收再利用的材质和结构。修订后的《车辆注销登记法》则要从车辆登记、注销各环节中,加强对更新汽车流向的信息管理,促进废旧汽车的回收、拆解及资源综合利用。
日本的《汽车回收利用法》规定,汽车生产厂家有义务承担汽车粉碎残渣(ASR)、气囊类、氟利昂类等三类指定零部件的回收、利用及合理处理的工作。为此,丰田、本田等日本汽车厂商都设有专门的部门来负责此项工作。例如丰田,他们向相关公司进行了汽车粉碎残渣(ASR)的业务委托,同时还委托汽车行业共同成立的中间法人——汽车资源再生合作机构对气囊类和氟利昂类废品进行处理,回收再生率为94%,高于85%的法定标准。
总之,在汽车工业发达的西方国家,汽车制造商及环保部门已日益重视废旧汽车的回收,并正在形成一个颇为诱人的新兴产业,这无疑也给我国对废旧汽车回收拆解以及废旧汽车的安全处置提出了一个紧迫的信号。西方发达国家的汽车制造商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格外“青睐”,除了回收零部件再造利润丰厚外,很大程度上是基于各国环保政策的约束。随着各国“生产者负责法”的制定与实施,制造商担负起双重职责:即对汽车的生产制造负责,对汽车的报废回收负责。因此制造商做研发时就必须考虑产品的可回收利用性,以保证1万余个零部件都易于再生循环使用。汽车回收行业的兴起一方面得益于利润丰厚的“回收零部件再造”环节,另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就是各国环保政策对汽车生产商及汽车消费者的约束。在发达国家,对于产品及零部件的再制造无论从技术到产品质量,再制造产品在价格、性能等方面都能与新品相比拚,市场接收率高,产品市场好,这也是我国产品再制造市场一直低落的原因所在。
在汽车工业发达的西方国家,汽车制造商及环保部门已日益重视废旧汽车的回收,并正在形成一个颇为诱人的新兴产业。西方发达国家的汽车制造商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格外“青睐”,除了回收零部件再制造利润丰厚外,很大程度上是基于各国环保政策的约束。随着各国“生产者负责法”的制定与实施,制造商担负起双重职责:即对汽车的生产制造负责,对汽车的报废回收负责。因此制造商做研发时就必须考虑产品的可回收利用性,以保证1万余个零部件都易于再生循环使用。汽车回收行业的兴起一方面得益于利润丰厚的“回收零部件再造”环节,另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就是各国环保政策对汽车生产商及汽车消费者的约束。
3.2 国外拆解和回收市场的企业经验
3.2.1 马自达开发自动分离汽车报废部件回收技术
为了更好地循环利用,报废汽车及部件回收一直是各大汽车企业保持和延续的技术。马自达汽车公司开发出了全新的自动分离汽车报废部件回收技术,此项技术能更快捷、更方便地将报废的汽车零件分类回收再利用。该项技术最先应用在废旧保险杠的回收再利用上。任何品牌汽车、任意车型的不同类报废车辆的保险杠,均可通过这款先进的机器进行回收再利用操作。该项技术将报废车辆的保险杠上聚丙烯材料和金属类材料分离开,并进行分类粉碎加工。只要是聚丙烯材料,经过技术加工,添加工程材料后可加工成树脂材料,并回收再利用为新车的保险杠。而此过程中包括粉碎、分离、制造再生材料的所有工序均由机械全自动完成。该技术由马自达和日本SATAKE 自动化公司共同研发,将运用到报废汽车的所有不同类零部件回收再利用方面。
3.2.2 福特将实现100%汽车回收利用率
北美福特汽车公司与克莱斯勒、通用公司就提高报废汽车的回收利用率问题展开深入合作,以争取实现100%的回收利用水平。福特将继续通过美国汽车研究理事会与北美其他两家汽车公司在更广泛的回收领域进行合作,包括金属和非金属材料,如电池槽、挡泥板和汽车地毯等。目前美国市场报废汽车的回收利用率已达95%左右,而相比之下纸类或塑料类产品的回收率仅为52%和31%。美国汽车研究理事会的前身为美国车辆回收联盟(VRP),由美国三大汽车公司联合建立,参与各方将汽车燃油经济性、车辆安全和轻量化材料等方面列为重点研究,实现成本分摊、研究成果共享。
3.3 美国汽车报废市场
3.3.1报废汽车回收利用的志愿性研究机制
在美国,报废汽车是不能被随便遗弃的,必须送到专门的报废汽车回收利用企业进行处理。报废汽车作为一种重要的材料资源,在美国具有较高的残值,能够完全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进行回收利用。由于受到汽车塑料件回收技术方面的约束,报废汽车的回收利用率目前只有75%左右,无法得到进一步的提高。美国三大汽车公司为了避免报废汽车连带的环保责任,组建了联合研究机构,主动开展报废汽车回收利用技术研究,承担起了在报废汽车回收利用领域的责任,支持了整个报废汽车回收利用行业的发展与进步。
美国三大汽车公司:通用、福特、戴姆勒克莱斯勒成立了车辆回收联盟(VRP),规范报废汽车回收利用流程,共同出资研究报废汽车的回收利用技术,在非竞争领域实现技术共享。该组织还代表三大汽车公司参与了各种报废汽车回收利用技术合作研究工作。现在车辆回收联盟被称为美国汽车研究理事会(USCAR)。
由车辆回收联盟(通用、福特、戴姆勒克莱斯勒)、美国能源部资助的芝加哥大学Argonne 国家实验室和美国塑料协会(APC)共同签署了第一次合作研究与发展协议(CRAPA)。各参与方在该协议中将汽车燃油经济性、车辆安全和轻量化材料等方面列为重点研究,实现成本分摊、研究成果共享。第一次合作研究与发展协议在报废汽车的拆解和座椅泡沫回收方法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研究成果。各参与方建立了Argonne 泡沫浮选技术的示范工程,并对可持续增长的回收技术开展广泛研究。此外, Argonne 国家实验室在该计划中完成了对聚合物成分的回收技术研究。铝业联盟完成了LIBS 合金分练技术。现在该计划被称为自由车计划(FreedomCar)。在市场机制驱动下,美国汽车生产企业投资设立专门的报废汽车回收利用技术研究机构,开展合作研究,实现技术共享,推动了整个报废汽车回收利用行业的发展与进步,保证了美国报废汽车回收利用行业的盈利能力。
基于报废汽车回收利用技术的研究成果,美国能源部、汽车前期技术办公室和Argonne 国家实验室共同完成了《未来报废汽车回收利用指南》,明确了美国报废汽车回收利用率目标。美国三大汽车公司在参与本国的合作研究项目的同时,作为欧洲汽车工业协会的正式成员参与了欧盟报废汽车回收利用的各种协调活动,组织全球主要汽车生产企业成立了国际汽车联盟,积极应对了欧盟“关于报废汽车的技术指令”,达到了一次性调整企业技术规范便能满足世界各国报废汽车回收利用法规的目的。美国政府在“倡导环保资源行动,鼓励回收利用技术开发”的原则下,参与了由美国汽车生产企业倡导的各种报废汽车回收利用研究活动,把握了报废汽车回收利用技术研究的发展方向,发挥了政府的宏观指导作用。
3.3.2美国报废汽车回收利用的法规体系
虽然美国没有国家级的报废汽车回收利用法规,但是有关产品连带责任的法规,再加上完善的环境保护法规体系,严格限制了废弃物的填埋,将报废汽车所造成的环境污染降低到了最低程度。美国汽车消费者不能废弃报废汽车,一般都主动将报废汽车提交给报废汽车拆解企业。报废汽车回收利用企业对汽车废液的管理十分严格,能将废液收集后提供给专业回收企业处理;对报废汽车的残余物则采取付费填埋的方式处理,不能随便处置。总体上讲,产品连带责任是指产品制造链中的部分或全部制造商和销售商要对生产销售危险产品或缺陷产品所造成损失负有连带的法律责任。在这样的产品连带责任法规要求下,汽车产品的制造商、分销商、供应商、零售商和其他参与向公众提供该产品的都将被要求对汽车产品所造成的损失负法律责任。这种连带责任包括三类:设计缺陷、制造缺陷和无提醒过失。美国部分州政府特别关注对含汞车灯和开关的处理,并颁布了相应的技术法规。如:缅茵州LD1921,佛蒙特州参议院法案181,康涅狄格公共法02-90,马里兰州众议院法案136,纽约法第145 章等。这些州立法都要求汽车制造商在产品上增加标签,明显标示含汞零部件的使用情况,并要求在报废汽车处置前预先拆除这些含汞零部件,以防止报废汽车在回收利用过程中造成二次污染。美国现有法律体系促使汽车生产企业参与了报废汽车回收利用技术研究,保证了报废汽车回收利用体系的市场化运转,这是欧盟制订《关于报废汽车的技术指令》所希望实现的目标。这也是我国颁布《汽车产品回收利用技术政策》的初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