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县尧龙水库、跃进水库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时间:2026-04-09 23:21:02
第一章概述
1.1项目概况
1.1.1项目名称
临高县尧龙水库、跃进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项目
1.1.2建设地点
临高县尧龙水库、跃进水库
1.1.3建设目标和任务
1、建设目标
立足临高县饮用水安全与生态发展需求,本项目以“保水质、强生态、控风险、促发展”为核心目标。通过系统建设,实现尧龙水库、跃进水库水源保护区水质达标,筑牢居民饮水安全防线;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提升水源地生态服务功能;构建完善风险防控与应急体系,增强水源地抗风险能力;推动城乡供水一体化与产业协同发展,达成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进步的有机统一。
2、建设任务
围绕核心目标,项目将实施四大类关键任务:一是规范化建设,完善保护区标志与隔离防护设施,明确保护边界、阻隔污染源头;二是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取缔违规养殖、修复生态基底,减少面源污染、恢复生态系统;三是智慧化监控与应急能力提升,构建监测网络、建立风险管控机制,实现实时监管与高效应急;四是管理与协同机制优化,健全管理体系、搭建共享平台、强化公众参与,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民共治的水源保护新格局。
1.1.4建设内容和规模
本项目对尧龙水库、跃进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实施规范化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保护区标志工程(界标21块、围网2.6公里)、隔离防护工程(应急池4座、事故导流槽844米)、保护区整治工程(农村污水站1020吨/日、生态缓冲带10公顷、畜禽及水产养殖整治)、监控能力建设工程(自动监测站2套、视频监控20处)、风险防控与应急能力建设工程(风险源名录、应急预案、物资库)、管理措施建设(数字化平台、公众参与机制),总投资3844.8万元,2025年底前建成。
工程量统计见下表所示。
表1.1-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内容统计表
项目名称规范化建设内容
保护区标志工程保护区界标尧龙水库设置13块;跃进水库设置8块。
保护区界桩尧龙水库设置34块;跃进水库设置91根。
交通警示牌尧龙水库设置12块;跃进水库设置12块。
宣传牌尧龙水库设置7块;跃进水库设置10块。
隔离防护工程围网尧龙水库设置围网1900米;跃进水库设置围网700米。
交通穿越防护设施尧龙水库海榆西线、西环铁路穿越处设置事故导流槽86米,应急池2座;跃进水库海榆西线穿越处设置事故导流槽51米,应急池1座,高龙村附近村道穿越处设置事故导流槽707米,应急池1座。
保护区整治工程农村生活污水工程建设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的半边村、坎丹村、海岸村、兰林村、茶胡村、复龙村共计11处的生活污水收集及集中处理工程,
处理规模:根据各村人口和污水产生量,设计规模从50吨/天至300吨/天不等
面源污染控制为降低工业、农业面源污染,尧龙水库设置生态缓冲带;跃进水库设置生态缓冲带
水产养殖取缔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水体的坑塘养殖,实施生态养殖模式。
畜禽养殖高龙村养猪场养殖废物全部资源化利用,拟建设调节池、沼气池、储存池等。
监控能力建设工程常规监测调整和设置常规监测断面,尧龙水库、跃进水库各安装1套自动监测系统,实时监控水质。
视频监控设置视频监控。视频监控系统须与水厂和环保部门的监控系统平台联网,实现数据共享,实时掌握各监控点环境动态。
风险防控与应急能力建设风险识别与防范建立风险源名录、制定风险防控方案、开展风险评估
应急能力建设水源地风险源应急防护设施(防撞护栏、导流渠、应急池、拦污坝等)。
健全湖库型水源地富营养化与水华防治策略。
专项应急预案、应急物资(围控设备、收油机、吸附材料、应急污水处理车)和工程设施(节制闸、拦污坝、导流渠、调水沟渠等)、应急技术方案及专家库;
1.1.5建设工期
项目建设内容涉及各方面因素较多,为保证项目高质量建设与有序实施,项目实行“整体统筹规划,整体同步实施”的方式。
本项目计划于2025年12月开工,预计于2026年12月基本完成工程建设,建设期约为12个月。
1.1.6投资规模和资金来源
本项目预计实施经费约3844.8万元,资金来源为:拟申请中央生态环境资金约3460.32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约384.48万元,根据入库评审结果确定最终金额。
1.1.7建设模式
本项目工程建设由建设单位统筹安排,通过委托全过程咨询单位进行管理。
1.2项目单位概况
建设单位:临高县生态环境局
类型:政府部门
地址:海南省临高县文明东路县委1号办公楼
1.3编制依据
1.3.1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4号),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通过;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7号),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正,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5〕45号);
(5)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开展全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环发〔2006〕67号);
(6)《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3号),2013年10月8日国务院第26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7)《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119号-2014),由国务院办公厅于2014年12月29日,发布并实施;
(8)《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指南(试行)》(环办〔2012〕50号);
(9)《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环管字第201号)环境保护部令第16号修改,自2010年12月22日起;
(10)《关于开展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保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环办环监〔2017〕94号);
(11)《海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09号)由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13年5月30日通过,自2013年8月1日起施行,2017年修订;
(12)《海南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琼府〔2015〕111号;
(13)《海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琼府办〔2016〕14号),经海南省人民政府于2016年1月21日公布施行;
(14)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海南省水务厅关于印发《海南省集中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通知(琼环水字〔2018〕8号);
(15)中共海南省委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海南省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琼发〔2019〕6号);
(16)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十四五”水资源利用与保护规划的通知》(琼府办〔2021〕14号)。
1.3.2技术标准、规范
(1)《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
(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3)《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HJ91.2-2022);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HJ589-2021);
(5)《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
(6)《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433-2008);
(7)《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
(8)《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技术规范》(HJ774-2015)。
1.3.3其他有关依据及支持文件
(1)《临高县尧龙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
(2)《临高县跃进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
(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划定临高县尧龙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复函》;
(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划定临高县跃进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复》。
1.3.4编制原则
1、根据《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通用大纲(2023年版)》,进行可行性研究工作并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
2、认真总结国家关于政策文件,国内外相关案例,做到方案优化合理,经济可持续发展。
3、遵守国家政策和相关法规,以期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三统一。
1.3.5编制内容
根据《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通用大纲(2023年版)》和国家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工作范围和深度的规定,组织技术人员对项目建设地点及建设条件进行了实地踏勘,编制《临高县尧龙水库、跃进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主要研究范围包括:对项目建设背景和必要性、项目需求分析与产出方案、项目选址与要素保障、项目建设方案、项目运营方案、项目投融资与财务方案、项目影响效果分析、项目风险管控方案等方面进行综合研究和分析,为主管单位及相关部门的决策提供可靠、准确的依据。
1.4主要结论和建议
1.4.1结论
项目严格遵循国家水污染防治、水源保护区管理等法规与技术规范,全程合法合规。针对临高县城乡供水水质水量不足,以及尧龙水库主坝渗漏、跃进水库设施老化等问题,项目通过设置隔离防护设施、建设污水处理系统及生态缓冲带,并结合智能监测系统,形成“拦截-净化-预警”一体化保护体系,从根源上解决水源地保护难题,推动城乡供水一体化发展。
项目建成后,将显著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降低处理与应急成本,带动区域工农业发展,兼具经济可行性与可持续性;同时,确保尧龙、跃进水库一二级保护区水质分别达Ⅱ类、Ⅲ类标准,通过生态修复改善区域环境,还能增强公众环保意识、创造就业机会,实现环境效益与社会效益双赢。
1.4.2建议
1.持续加强水质监测与保护:虽然项目已建立较为完善的水质监测体系,但建议未来继续加大投入,引入更先进的水质监测技术和设备,提高监测频率和精度,确保水质安全。同时,加强对水源地周边环境的保护,防止污染源的产生和扩散。
2.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建议进一步细化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应对突发水污染事件的能力和效率。同时,加强与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获得支持和援助。
3.推动公众参与与监督: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村民对水源地保护的认知和参与度。建立有效的公众参与和监督机制,鼓励村民积极参与水源地保护活动,及时发现和报告潜在问题。同时,通过信息公开和反馈机制,增强村民对水源地管理的信任和支持。
第二章项目建设背景和必要性
2.1项目建设背景
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保障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是我国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首要任务。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要求把“切实保护好饮用水水源,让群众喝上放心水”作为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首要任务,202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提出持续打好碧水保卫战,扎实推进水源地规范化和备用水源地建设。国家《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也提出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生态产品,优先保障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二十大报告中也指出,我们要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饮水安全关系民生福祉,全社会广泛关注。
近年来,海南省实施“六水共治”方案,以供水为着力点,立足本省实际,优化水资源配置,构建丰枯相济、多源互补的供水网络,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提升城乡供水能力和品质,确保从水源头到水龙头的水安全,确保群众从有水喝到喝好水。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24年12月正式批复尧龙水库、跃进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明确尧龙水库保护区总面积24.29平方公里(含一级保护区0.37平方公里),跃进水库保护范围同步完成法定确界。该批复为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奠定了法定空间基础,同时推动临高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实施——以两水库为双水源,通过新建南部水厂(7万吨/日)、整合临城水厂及滨海水厂,构建“两源三厂一张网”供水体系,实现全域“同网、同质、同价、同服务”目标,支撑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临高县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是破解区域供水能力不足与水质安全风险的关键举措。临高县尧龙水库、跃进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项目的实施,将切实保护临高县地表水型饮用水源地饮用水安全,防控地表水污染,科学有序推进地表水型饮用水源地的集中供水替代工作。
2.2规划政策符合性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坚持源头防治、综合施策,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加强城市大气质量达标管理,推进细颗粒物(P㎡.5)和臭氧(O3)协同控制,地级及以上城市P㎡.5浓度下降10%,有效遏制O3浓度增长趋势,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完善水污染防治流域协同机制,加强重点流域、重点湖泊、城市水体和近岸海域综合治理,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分别下降8%,基本消除劣Ⅴ类国控断面和城市黑臭水体。开展城市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推进重点流域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推进受污染耕地和建设用地管控修复,实施水土环境风险协同防控。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防治。加强环境噪声污染治理。重视新污染物治理。
2.《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行动方案(2025—2027年)》环水体〔2025〕38号
巩固深化水环境治理中提出:保障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强化饮用水水源水质分级分类监测,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建立健全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积极推动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历史遗留矿山重金属污染系统治理。以特大城市及突发水污染事件高发地区为重点,加强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预警监控能力建设,完善重点河流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一河一策一图”,提升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应对能力水平。统筹推进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到2027年,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成效进一步提升。
3.《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县域农村饮水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设施集约安全。集中供水工程实现24小时不间断供水(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应采取相应措施)。乡镇级及规模化工程饮用水水源地全部划定水源保护区(保护范围)。农村供水工程水质总体达到当地县城供水水质水平。不同规模供水工程按照规范要求开展水质自检、巡检。
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加快推进城市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加强农村水源地保护。基本完成乡镇级水源保护区划定、立标并开展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保障南水北调等重大输水工程水质安全。到2025年,全国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3%。
5.《海南省“十四五”水资源利用与保护规划的通知琼府办〔2021〕14号》
提出:着力提升供水品质。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科学划定和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提升饮用水水源地空间布局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综合考虑自然禀赋、地形地貌、用水需求、污染源分布、技术经济条件等因素,科学论证农村水源地布局和取水口选址,逐步取消一批“小、散”及本底水质不达标的水源地,减少潜在的环境隐患。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松涛水库、赤田水库、永庄水库等有条件的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建设隔离围网,实行封闭管理。开展水源地周边环境综合整治,调整优化保护区周边及上游产业结构和布局,着力消除水源污染潜在风险。按照“一源一策”原则,持续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排污口、违法建设项目、违法网箱养殖等环境违法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并向社会公开整改情况。强化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环境卫生整治。
6.《海南省“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1年12月)
报告中第三章第二节“全面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章节要求:全面实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摸底排查整治。逐步实施全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问题摸排工作,分步完成全省县级以上、乡(村)镇以及农村水源环境问题摸排工作,建立“一源一案”,明确整治措施。以乡(村)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为重点,全面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着力推动保护区内农业种植结构和种植方式的转变,引导农业种植逐渐向生态有机农业化发展,积极推行测土配方施肥,积极推广绿色、生态种植模式。研究解决农业和农村面源污染风险,加强保护区及周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及运营监管,加快农村渗漏厕所改造,做好生活垃圾全面收集和处理,加快补齐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短板。到2025年,全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达标率稳定达到100%。
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管理。全面落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制度,对饮用水水源实行最严格的保护。梯次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以推进城乡一体化供水为抓手,优先完成地表水清洁水源替换本地超标和近期难以治理的地下水型水源,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规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日常监管制度,加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执法监管,严厉打击和查处破坏和污染。
7.《海南省“六水共治”实施方案(2023—2026年)》
《方案》明确了“二三五”工作目标,即:两年消除城市(县城)黑臭水体,三年剿灭劣Ⅴ类水体,五年省控国控断面全部达标。明确了治污水、保供水、排涝水、防洪水、抓节水、优海水六项工作42项任务。其中:“保供水”任务6项,包括:完善省市(县)两级水网、优化饮用水水源地布局、实施饮水提升工程、推动高品质饮用水建设、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管理、提高供水检测与应急能力。
8.《海南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
巩固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优化城乡供水格局,加快发展城乡一体化或跨区域联片规模化供水。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加强农村水源地保护。基本完成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立标并开展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到2025年,全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保持100%,农村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提升至85%以上。探索建立全链条饮用水水质监督和风险预警机制。
9.《海南省水网建设规划》
根据《海南省水网建设规划》成果,城乡供水规划目标:2025年新增城乡供水量7亿m³以上,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1%以内,推动城镇供水设施向农村延伸,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集中式供水工程供水率达到90%以上。2035年新增城乡供水量10亿m³以上,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进一步提高城镇供水保证率和应急供水能力。其中,水网调配布局与调度章节水资源与工程调度:儋州、临高、澄迈等市县要优化利用当地中小水源工程供水,水量不足时利用松涛水库和迈湾水库进行水源补充,通过合理调配,提高反调节水库重复利用率。松涛水库优先向儋州、临高等市县供水。
10.《临高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在第六章“坚持‘三水’统筹,提升水环境质量”中明确提出要着力保障饮用水源安全,其中包括优化水资源配置和管理、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以及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监管等具体措施。尧龙水库和跃进水库作为临高县的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其规范化建设项目正是落实规划中关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具体行动,旨在通过规范化建设和管理,确保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安全,提升水环境质量,从而保障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和生态健康。
11.《临高县“十四五”水资源利用与保护规划》
明确要求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通过划定保护区、设立边界标志、整治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等措施,确保水源地水质安全。尧龙水库和跃进水库作为临高县的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其规范化建设项目正是落实规划中关于水源地保护的具体行动,旨在通过规范化管理和保护,提升水源地的水质和供水保障能力,从而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水资源的需求。
2.3项目建设必要性
2.3.1履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的法律法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要求“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第六十九条明确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环境保护等部门,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下水型饮用水源的补给区及供水单位周边区域的环境状况和污染风险进行调查评估,筛查可能存在的污染风险因素,并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明文规定要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逐步实施隔离防护、警示宣传、界标界桩、污染源清理整治、环境风险防范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工程建设。因此,实施临高县尧龙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项目是落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要求的重要体现。在水源保护区设置界桩、界标、交通警示牌、宣传牌等标志设施,在一级保护区设立隔离围网,在取水口及穿越或相邻道路桥梁段设置视频监控设施,将有效杜绝破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不法行为,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保护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建设生态拦截沟可以防止农田污染源直接冲入水源地的危险,有效防控农田面源污染。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措施,对预防、控制和减少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起到积极作用。
2.3.2是落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的重要举措
“十四五”时期污染防治攻坚战、碧水保卫战、《海南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琼府〔2015〕111号(2016年08月31日)、《海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琼府办〔2021〕36号,2021年07月28日)、《海南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琼环水字〔2018〕8号)、《水利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和管理的意见》(水资源〔2016〕462号)、海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琼土环资自字〔2009〕12号)等国家及地方政策均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提出了相关要求,本项目的实施是对上述各项水环境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政策落实到位的重要举措。临高县尧龙水库、跃进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是落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的重要举措,是践行相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法律法规的重要工程内容。
2.3.3是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
项目开展后,将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风险源进行预防、阻控,将有效杜绝破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不法行为,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保护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预防、控制和减少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饮水安全,不仅仅是解决吃水问题,而是关系到是否坚持了以人为本,坚持了人与自然和谐,关系到一个国家发展的价值观、水平和质量,关系到是否落实了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为人民群众提供充足、良好的饮用水,是改善人民群众生存条件、实现安居乐业,保持社会安定团结的重要基础,是社会发展和人类进步的具体体现。保障饮水安全,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原则,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来满足人民对饮水安全的基本需要,这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安全保障是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是进一步提升地方管理水平的需要。通过加强水源保护,促进水源涵养,推进城镇水污染防治,加大节水力度,为保障饮水安全奠定基础。同时通过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安全防护体系和监测系统,完善制定防止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应急保障措施,建立健全供水保障机制,提高地方水资源管理和应对各种突发性污染事故的能力,这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2.3.4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的必要手段
饮用水源安全是人类的最基本需求,也是最大的民生问题之一。当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国家对环境保护、环境质量的管理日趋严格,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水环境的要求日益提高,为确保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和应对污染突发事件,各地亟需加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和规范化建设保护工作。保障居民的饮水安全,确保居民的身体健康和正常生活,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条件。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国家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切实保障饮用水水质安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环执法〔2018〕124号),提出推动打好碧水保卫战向纵深发展,不断完善水源保护区制度,显著提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水平,全面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环境问题,明显提高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险防控和应急能力,持续改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质量。
第三章项目需求分析与设计产出
3.1水源保护和建设
3.1.1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基本规定
3.1.1.1饮用水水源地
提供居民生活及公共服务用水的取水水域和密切相关的陆域。
3.1.1.2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进入输水管网送到用户和具有一定取水规模(供水人口一般大于1000人)的在用、备用和规划水源地。依据取水区域不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可分为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和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依据取水口所在水体类型的不同,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可分为河流型饮用水水源地和湖泊、水库型饮用水水源地。
3.1.1.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国家为防治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保障水源水质而划定,并要求加以特殊保护的一定范围的水域和陆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划定准保护区。
3.1.2保护区建设要求
3.1.2.1保护区划分
1.依据HJ/T338,结合饮用水水源地实际情况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依法审批并颁布实施。
尧龙水库:一级保护区水域面积0.230248k㎡,陆域面积0.143463k㎡平方公里;二级保护区具体范围根据技术报告确定。
跃进水库:一级保护区水域面积及陆域面积根据技术报告确定,二级保护区同样依据技术报告划定。
3.1.2.2保护区标志设置
1.依据HJ/T433,设置界碑、交通警示牌和宣传牌等标识,且状态完好。
2.保护区内道路、航道警示标志的设置,符合GB5768和GB5863要求。
3.1.2.3隔离防护工程
1.在一级保护区周边人类活动频繁的区域设置隔离防护设施。
2.保护区内有道路交通穿越的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和潜水型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建设防撞护栏、事故导流槽和应急池等设施。
3.穿越保护区的输油、输气管道采取防泄漏措施,必要时设置事故导流槽。
3.1.2.4保护区整治工程
1.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细化各村庄污水处理方案,包括处理工艺选择、设备选型、管网布局、施工要求等,确保处理效果达标。
2.面源污染控制:制定生态缓冲带建设方案,明确植物种类、种植密度、维护管理等要求。
3.2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发展现状
3.2.1国内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情况
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决定》明确指出:“要完善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制度机制。”自2024年以来,我国各地区各部门积极响应,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的治理工作,深入推进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以及重要湖泊的保护与治理,推动碧水保卫战不断向纵深发展。这一系列举措使得我国的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显著增强,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新的、明显的成效。
饮用水源的保护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与每一个人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为了加强饮用水源的保护,生态环境部不断完善相关政策与技术规范,陆续印发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环境保护技术要点、生态环境状况评估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并组织开展保护区勘界技术规范等制修订工作,为水源地的保护和环境管理提供了坚实的支撑。
在城乡水源共治方面,生态环境部持续推进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他们按年度开展基础信息和环境状况的调查评估,针对少数水质不能稳定达标的水源,积极指导并帮扶地方采取污染整治、水源替代等综合措施,切实防范风险。同时,全面推进乡镇级集中式水源保护区的划定、立标以及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推动建立健全从源头到龙头的水质保障体系。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4万个乡镇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完成了保护区的划定,其中乡镇级水源地达到了1.99万个。
展望未来,生态环境部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政策体系、技术规范和管理要求,全面推进水源地的规范化建设,切实提升人民群众饮用水的安全保障水平。他们将锚定美丽中国建设的目标,以美丽河湖为重要抓手,强化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理念,统筹“三水”治理工作。以更高的标准、更有力的举措,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推动重要流域构建上下游贯通一体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通过高水平的生态环境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一个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
3.2.2临高县水源地保护情况
3.2.2.1水功能区划
海南省水功能区划分为两级,即一级区划和二级区划。一级区划从宏观上解决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问题,分为水域水源保护区、缓冲区、开发利用区及其保留区。二级区划是在一级区划的开发利用区内进行功能分区,二级区划范围仅限于开发利用区内,分为饮用水源区、工业用水区、农业用水区、渔业用水区、景观娱乐用水区、过渡区和排污控制区。
根据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的《海南水功能区划(修编)》(2021年),文澜江一级功能区文澜河儋州保留区、文澜河临高开发利用区,尧龙水库饮用水水源地所在尧龙河为文澜江的一条一级支流,尧龙河汇入口位于文澜江上游保留区。
根据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的《海南水功能区划(修编)》(2021年),大塘河一级功能区大塘河澄迈保留区、大塘河临高-澄迈开发利用区,跃进水库饮用水水源地所在大塘河段为大塘河临高-澄迈开发利用区。
3.2.2.2生态功能区划
《海南省生态功能区划》是根据区域生态系统格局、生态环境敏感性与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空间分异规律,将区域分成不同生态功能的地区。对照该区划:
尧龙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位于《海南省生态功能区划》中的Ⅱ-1(琼西北热带季雨林生态功能区)和Ⅱ-1-2(儋州台地热带经济作物生态功能区)。
跃进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位于《海南省生态功能区划》中的Ⅱ-1(琼西北热带季雨林生态功能区)和Ⅱ-1-2(儋州台地热带经济作物生态功能区)。
3.3需求分析
3.3.1尧龙水库水源地现状
3.3.1.1水源地基础状况
1、水源地基础信息
临高县尧龙水库饮用水水源为水库型水源,该水库流域跨临高县和儋州市,尧龙水库于1958年5月建成,主坝坝高28米,主坝长1160米,校核洪水位107.17米,总库容6080万立方米,水库正常蓄水位103.8米,正常蓄水库容3950万立方米;设计死水位90.2米,死库容80万立方米,它是一座以农业灌溉为主,兼发电和防洪等综合利用的中型水库。
洪水标准:根据尧龙水库除险加固报告,水库为Ⅲ等中型水库,设计洪水标准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1000年一遇,水库消能防冲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30年一遇。符合现行《防洪标准》(GB50201-2014)和《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规定。
泥沙:尧龙水库无实测泥沙资料,采用三站悬移质输沙量的多年平均侵蚀模数94.6t/km²,比拟推算,尧龙水库年悬移质输沙量7625t,推移质输沙量1525t,年来沙总量9150t。水库建成63年来沙总量57.65万t,相当于44.3万m³,占死库容80万m³的55%,淤积量较小,对库容影响不大。
区域地质:水库位于临高县和舍镇境内,地貌单元为剥蚀堆积平原区,剥蚀强烈,地势总体平缓,波状起伏,地面高程80~120m,相对高差5~30m,坡度10~25°。库区附近地表水系不发育,区内河流主要为尧龙河,自东南向西北流入库区,库区周围植被覆盖良好。
水源取水口位于临高县尧龙水库库溢洪道东北侧,距其西南侧农业灌溉放水涵约150米,溢洪道约为550米,距水库大坝左岸约75米处,地理坐标为E109°39'40.09”,N19°36'57.88”。详见图3.3-1。
图3.3-1尧龙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现场图
尧龙水库南侧为松涛水库东干渠,当尧龙水库需补水时,可通过位于尧龙河支流点芬沟与松涛东干渠交汇处的点芬节制闸补水,点芬节制闸补水尧龙水库位置示意图详见图3.3-2。
图3.3-2松涛东干渠点芬节制闸与尧龙水库位置示意图
2、水源地运行状况
尧龙水库于1958年5月建成后,一直以农业灌溉为主,同时兼发电和防洪。2019年4月临高县组织编制了《临高县供水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并获批复,《水资源论证报告》中主要论证尧龙水库设置水源取水口,近期为滨海水厂提供原水,远期也为临城水厂提供原水的可行性。同年7月16日该供水工程取水许可申请获海南省水务厅行政批复(琼水审批〔2019〕9号),批复中取水口设置在尧龙水库,正常运行期年最大取水量为6296万立方米,日最大取用水量17.25万立方米。由《水资源论证报告》知:
(1)取水工程
近期设计取水量为9.0万立方米/天(临城水厂扩建后供水总规模为4.0万立方米/天、新建滨海水厂供水规模5.0万立方米/天),远期2030年为15.5万立方米/天(临城水厂远期扩建后供水总规模为5.0万立方米/天、滨海水厂远期扩建供水总规模10.0万立方米/天、加来农场供水规模0.5万立方米/天),取水规模考虑输水管线漏失率10%,水厂自用水量5%。取水口土建按远期2030年一次性建成。
(2)取水方式
根据《临高县供水工程初步设计—取水工程设计专篇》(中间成果),取水头部位于现状灌溉放水涵东南侧约105米的库区内,穿坝涵管位于现状灌溉放水涵北面约150米处,取水方式采用河床式自流管取水,取水口工程由引水渠、进口闸室、启闭机房、交通桥、涵管、出口操作井及流量计井组成。其中引水渠段长203米,底宽4米,闸室段长5.6米,涵管长320.07米;进口闸室后设置直径1.6m米的C25现浇钢筋混凝土涵管,内衬壁厚6毫米钢管;出口操作井后采用2根直径1.4米钢管与市政涵管相接。
(3)用水保证率
该取水工程取用地表水(尧龙水库)主要用于临高县生活生产用水等,对用水保证率有较高的要求,取水水位、水量用水均满足95%保证率。
(4)水源地使用情况:取水工程目前正在施工阶段,未使用。
3、水源服务区域
尧龙水库近期或远期主要为供临城水厂、滨海水厂和加来水厂提供原水。其中,临城水厂主要服务范围为临城镇镇区和农村;滨海水厂供水服务范围为博厚镇镇区和农村、临高角风景区、金牌港经济开发区、马袅湾滨海国际旅游区等;加来农场主要服务加来农场兰联作业区、沧浪作业区、古里作业区、兰奇作业区、和浪作业区、平乐作业区、三凤作业区、美积作业区、大尧作业区、加来镇镇区及部分村庄等9个作业区和一个镇区(82个自然村及一个镇区)。尧龙水库服务人口共计45.48万,尧龙水库与3个水厂位置关系示意图详见图3.3-3。
目前,尧龙水库饮用水水源近期或远期正常取水后,其服务范围内涉及到的12个已划饮用水水源:临高县临城镇美当村、德老村、昌拱村、禄道村、美梅村、调俗村、发豪村、龙波村、奇地村、美保村等10个地下型饮用水水源,临高县博厚镇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和临高县加来农场地下水饮用水水源,这些水源待其服务范围内供水正常后,依据规划将被撤销或转为备用水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