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城区农油加工项目建筑危房鉴定
时间:2025-11-06 10:21:33
海口市城区农油加工项目建筑危房鉴定
一、房屋建筑概况
海口市城区农油加工项目建筑危房鉴定-办公楼为地上三层框架结构,位于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海润路22号,主要承重构件为混凝土梁、板、柱。为了保证房屋的正常使用,受业主的委托,对被检测房屋进行现状安全性鉴定工作。
二、鉴定目的、范围和内容
2.1 鉴定目的、范围
对被检测房屋进行全面检测,并依据检测结果对建筑的安全性进行评定。
2.2 鉴定内容
2.2.1 建筑物的构造现状;
2.2.2 建筑物主要破损现状;
2.2.3 承重构件尺寸及钢筋配置;
2.2.4 承重构件混凝土强度等级;
2.2.5 建筑结构安全性评定。
三、检测鉴定的依据和设备
3.1 检测鉴定的依据
3.1.1 《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 50344-2019);
3.1.2 《混凝土中钢筋检测技术规程》(JGJ/T152-2019);
3.1.3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292-2015);
3.1.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15);
3.1.5 《工程测量标准》(GB50026-2020);
3.1.6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16);
3.1.7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
3.1.8 《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2009);
3.1.9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GB 50223-2008);
3.1.10《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
3.1.11《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12);
3.1.12《回弹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JGJ/T 23-2011);
3.1.13 相关委托资料。
3.2 检测鉴定的设备
3.2.1 标准钢尺;
3.2.2 游标卡尺;
3.2.3 裂缝测宽仪;
3.2.4 钢筋扫描仪;
3.2.5 激光测距仪;
3.2.6 楼板测厚度仪;
3.2.7 混凝土回弹仪;
3.2.8 碳化深度测量仪;
3.2.9 全站仪;
3.2.10 其它辅助工具。
四、现场检测项目及结果
4.1 建筑平面及结构检测
被检测建筑为地上三层框架结构,一层层高为3.6m,二层层高为3.4m,三层层高为3.2m。承重构件为混凝土梁、板、柱。该房屋结构构件布置均匀对称,平面分布规则、立面竖向构件上下连续,结构传力路径明确,建筑平面详见附图。
4.2 混凝土构件截面尺寸
详见《构件截面尺寸检测报告》。
4.3 构件钢筋配置及保护层厚度
详见《构件钢筋配置检测报告》。
4.4 构件现龄期混凝土强度
详见《混凝土抗压强度检测报告》。
4.5 楼板厚度检测
详见《楼板厚度检测报告》。
4.6 基础复核和建筑垂直度检测
建筑物的垂直度检测结果见下表,根据检测结果:该建筑顶层位移最大值未超过《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第7.3.10条规定的顶点位移值H/200,表明该主体建筑的基础未发生明显的不均匀沉降。
详见《结构侧向位移检测报告》。
4.7 建筑破损检测
4.7.1 地基基础:现场未发现沉降、倾斜、开裂等现象、未发现基础因不均匀沉降在建筑物上部承重结构中引起明显的倾斜或开裂变形,基础构件的工作状况基本正常;
4.7.2 上部承重结构:建筑构件平直无明显损伤,连接可靠,构件几何尺寸、钢筋配置、材料强度符合规范要求;
4.7.3 围护结构:建筑围护构件整体较完好,未发现影响结构安全的破损。
4.8 检测结果汇总
4.8.1 被检测建筑现状为地上三层框架结构,基础构件的工作状况基本正常,未发现建筑物有因基础不均匀沉降在上部承重结构中引起明显的倾斜或开裂变形,建筑构件平直无明显损伤,连接可靠,构件几何尺寸、钢筋配置、材料强度符合规范要求;建筑围护构件整体较完好,未发现影响结构安全的破损;
4.8.2 针对该建筑的梁、柱截面尺寸共抽检18个构件,抽检的构件尺寸详见4.2;
4.8.3 针对该建筑的梁、柱钢筋配置及保护层厚度共抽检18个构件,抽检的构件配筋及保护层厚度详见4.3;
4.8.4 针对该建筑的梁、柱现龄期混凝土强度共抽检18个构件,其中柱、梁构件混凝土抗压强度为29.1MPa~33.5MPa;抽检的混凝土抗压强度详见4.4;
4.8.5 经楼板测厚仪检测,楼板及屋面板厚度可推定为100mm,抽检的楼板厚度详见4.5;
4.8.6 该建筑基础未发现不均匀沉降现象,上部主体结构垂直度基本满足规范要求;
4.8.7 该建筑基础未发现明显破损现象。
五、复核计算
根据现场抽检的数据并结合相关规范,进行建模,并合理选择相应技术参数取值,经过验算,结果表明该房屋1-3层混凝土构件计算配筋小于实际配筋,承载力满足规范要求。
详见附件五——建模验算报告。
六、现有建筑物安全性评定
6.1 结构承重构件安全性评级
结构的安全性等级按承载能力、构造、不适于承载的位移和变形、裂缝或其他损伤四个子项评定,分别评定每一受检构件的等级,并取其中最低等级作为该构件的安全性等级。
6.1.1承载能力:根据现场检测结果及结构承载力验算结果分析,混凝土梁、柱详细承载能力验算结果见表6-1~6-3。
表6-1 主要构件承载能力验算结果汇总表(柱)
构件名称 | 构件统计/个 | R/γ0S | 项目等级 | 比例 |
一层 | 0 | R/γ0S≥1.0 | au | 0% |
22 | 0.95≤R/γ0S<1.00 | bu | 100% | |
0 | 0.90≤R/γ0S<0.95 | cu | 0% | |
0 | R/γ0S<0.90 | du | 0% | |
二层 | 0 | R/γ0S≥1.0 | au | 0% |
22 | 0.95≤R/γ0S<1.00 | bu | 100% | |
0 | 0.90≤R/γ0S<0.95 | cu | 0% | |
0 | R/γ0S<0.90 | du | 0% | |
三层 | 0 | R/γ0S≥1.0 | au | 0% |
22 | 0.95≤R/γ0S<1.00 | bu | 100% | |
0 | 0.90≤R/γ0S<0.95 | cu | 0% | |
0 | R/γ0S<0.90 | du | 0% |
表6-2 主要构件承载能力验算结果汇总表(梁)
构件名称 | 构件统计/个 | R/γ0S | 项目等级 | 比例 |
一层 | 0 | R/γ0S≥1.0 | au | 0% |
30 | 0.95≤R/γ0S<1.00 | bu | 100% | |
0 | 0.90≤R/γ0S<0.95 | cu | 0% | |
0 | R/γ0S<0.90 | du | 0% | |
二层 | 0 | R/γ0S≥1.0 | au | 0% |
30 | 0.95≤R/γ0S<1.00 | bu | 100% | |
0 | 0.90≤R/γ0S<0.95 | cu | 0% | |
0 | R/γ0S<0.90 | du | 0% | |
三层 | 0 | R/γ0S≥1.0 | au | 0% |
30 | 0.95≤R/γ0S<1.00 | bu | 100% | |
0 | 0.90≤R/γ0S<0.95 | cu | 0% | |
0 | R/γ0S<0.90 | du | 0% |
表6-3 次要构件承载能力验算结果汇总表
构件名称 | 构件统计/个 | R/γ0S | 项目等级 | 比例 |
一层 | 0 | R/γ0S≥1.0 | au | 0% |
所有板+次梁 | 0.95≤R/γ0S<1.00 | bu | 100 % | |
0 | 0.90≤R/γ0S<0.95 | cu | 0% | |
0 | R/γ0S<0.90 | du | 0% | |
二层 | 0 | R/γ0S≥1.0 | au | 0% |
所有板+次梁 | 0.95≤R/γ0S<1.00 | bu | 100 % | |
0 | 0.90≤R/γ0S<0.95 | cu | 0% | |
0 | R/γ0S<0.90 | du | 0% | |
三层 | 0 | R/γ0S≥1.0 | au | 0% |
所有板+次梁 | 0.95≤R/γ0S<1.00 | bu | 100 % | |
0 | 0.90≤R/γ0S<0.95 | cu | 0% | |
0 | R/γ0S<0.90 | du | 0% |
6.1.2 构造:承重构件的构造等级按结构构造、连接或节点构造及受力预埋件三个子项评定,并取其中的最低等级作为构件的安全性等级。
(1)结构构造:根据现场检测结果,检查的构件构造合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要求。
(2)连接或节点构造:根据现场检测结果,承重构件连接方式正确,连接节点无明显缺陷,工作无异常。
(3)受力预埋件:该项目无受力预埋件。
综合建筑的实际情况评定构造:未发现不符合规范的构造,所检查构件为bu级。
6.1.3 不适于承载的位移或变形:根据主体结构损伤及缺陷检查结果,承重构件未发现有明显的变形或位移情况。
综合建筑的实际情况评定位移或变形:未发现不适于承载的位移或变形,所检查构件为bu级。
6.1.4 裂缝或其他损伤:根据主体结构损伤及缺陷检查结果,承重构件未发现明显的破损或其他损伤(详见表6-4)。
表6-4 裂缝或其他损伤统计表
序号 | 构件 | 描述 | 等级 |
1 | / | / | / |
6.1.5 构件安全性鉴定评级结果
依据《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292-2015)规定,对受检构件的安全性等级进行评定,详细评定结果见下表6-5。
表6-5 结构构件安全性评定结果表
评定项目 | 检查项目 | 承重构件 |
安全性 评定 | 构件承载能力 | 详见“承载能力验算结果表” |
构造 | 未发现不符合规范的构造 | |
不适于承载的位移或变形 | 未发现不适于承载的位移或变形 | |
裂缝或其他损伤 | 详见“裂缝或其他损伤统计表” |
6.2 子单元的鉴定评级
6.2.1 地基及基础的安全性评级
地基基础子单元的安全性鉴定评级,应根据地基变形或地基承载力的评定结果进行确定。对建在斜坡场地的建筑物,还应按边坡场地稳定性的评定结果进行确定。
该建筑建于平地,地基基础的安全性按地基变形观测资料或其上部结构反应的检查结果评定。经调查咨询委托方无法提供地基变形观测资料,故仅通过上部结构反应的检查结果评定。
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建筑物存在沉降裂缝、变形或位移。结合建筑的现状综合评定:地基及基础的安全性等级为Bu级。
6.2.2 上部承重结构安全性评级
上部承重结构安全性等级按承载功能等级、结构整体性等级以及结构侧向位移等级三个子项评定,并按《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292-2015)中的7.3.11条中相关规定确定上部承重结构的安全性等级。
1、承载功能
根据《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292-2015)中的7.3.2~7.3.8条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构件的鉴定评级”中的各构件的安全性等级,对承载功能等级进行综合评定,具体评定见表6-6。
表6-6 上部承重结构安全性评级结果表
序号 | 平面计算单元/代表层 | 构件集等级 | 综合评定 |
1 | 1层 | Bu | Bu |
2 | 2层 | Bu | |
3 | 3层 | Bu |
表6-7主要构件集安全性等级的评定
等级 | 多层及高层房屋 | 单层房屋 |
Au | 该构件集内,不含cu级和du级,可含bu级,但含量不多于25% | 该构件集内,不含cu级和du级,可含bu级,但含量不多于30% |
Bu | 该构件集内,不含du级,可含cu级,但含量不多于15% | 该构件集内,不含du级,可含cu级,但含量不多于20% |
Cu | 该构件集内,可含cu级和du级;若该构件集内,仅含cu级,其含量不应多于40%;若仅含du级,其含量不应多于10%;若同时含有cu级和du级,cu级含量不应多于25%;du级含量不应多于3%; | 该构件集内,可含cu级和du级;若该构件集内,仅含cu级,其含量不应多于50%;若仅含du级,其含量不应多于15%;若同时含有cu级和du级,cu级含量不应多于30%;du级含量不应多于5%; |
Du | 该构件集内,可含cu级和du级含量多于Cu的规定数 | 该构件集内,可含cu级和du级含量多于Cu的规定数 |
2、结构整体性
结构整体性按结构布置及构造、支撑系统、结构及构件间的联系等三个检查项目评定,应按7.3.9条中相关规定确定结构整体性等级。
(1)结构布置及构造:该房屋各结构单元布置合理,形成完整的体系,且结构选型及传力路线明确,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规定。综合评定:“结构布置及构造”等级评为Bu级。
(2)支撑系统:该房屋连接构造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规定,形成完整的支撑系统,无明显残损和缺陷,能传递各种侧向作用。综合评定:“支撑系统”等级评为Bu级。
(3)结构及构件间的联系:该房屋各构件连接处未见裂缝或脱开,连接基本可靠,无松动变形等残损。综合评定:“结构及构件间的联系”等级评为Bu级。
根据(1)、(2)、(3)评定:上部承重结构整体性等级为Bu级。
3、结构侧向位移等级:根据主体结构损伤及缺陷检查结果,未发现上部结构存在明显的侧向位移,故综合评定:结构侧向位移等级为Bu级。
综上所述,根据《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292-2015)规定,综合评定:上部承重结构安全性等级为Bu级。
6.2.3 围护系统
1、围护系统安全性评级
围护系统安全性等级按承载功能等级、结构整体性等级子项评定,应按《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292-2015)中的7.4条中相关规定确定围护系统的安全性等级。
(1)承载功能:经现场检测,建筑外观较完好,大部分围护结构无明显破损。综合评定:围护系统承载功能等级为Bu级。
(2)结构整体性:围护系统的承重部分的结构整体性按结构布置及构造、支撑系统、结构及构件间的联系等三个检查项目评定,应按《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292-2015)7.3.9条中相关规定确定结构整体性等级。而围护系统的承重部分属于上部承重结构的组成部分,其等级可以上部承重结构的评定结果为依据进行评定。
a、结构布置及构造:该房屋各结构单元布置合理,形成完整的体系,且结构选型及传力路线明确,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规定。综合评定:“结构布置及构造”等级评为Bu级。
b、支撑系统:该房屋连接构造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规定,形成完整的支撑系统,无明显残损和缺陷,能传递各种侧向作用。综合评定:“支撑系统”等级评为Bu级。
c、结构及构件间的联系:该房屋各构件连接处未见裂缝或脱开,连接基本可靠,无松动变形等残损。综合评定:“结构及构件间的联系”等级评为Bu级。
2、根据《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292-2015)规定,综合评定:围护系统的承重部分为Bu级。
6.3 鉴定单元的安全性鉴定评级
由地基基础评级、上部承重结构、围护系统评级可知,该结构鉴定单元的安全性鉴定评级结果见表6-8。
表6-8 鉴定单元的安全性鉴定
鉴定项目 | 鉴定内容 | 子单元安全性等级 | 鉴定单元安全性等级 | |
地基基础 | 安全性等级 | Bu | Bsu | |
上部承重结构 | 结构承载功能等级 | Bu | Bu | |
结构整体性等级 | Bu | |||
结构侧向位移等级 | Bu | |||
围护系统 | 安全性等级 | Bu | ||
七、鉴定结论及建议
检测 鉴定 结论 | 按《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292-2015)的相关规定要求,根据其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和围护系统的安全性等级评定结果,综合评定: 海口市城区农油加工项目建筑危房鉴定-办公楼 安全性等级属于Bsu 级。 |
建议 | 1、建议定期对柱、梁、板等承重构件进行安全检查;不得擅自改变该建筑物使用功能和目前的结构受力体系;不得随意加层(含增设夹层);不得随意增设隔墙;不得随意拆改梁、板、柱等原结构承重构件以及开挖地下空间。 2、在使用过程中加强对建筑物的日常检查及维护管理,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裂缝、变形、位移等不适于继续承载的损坏,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
等级 划分 说明 | Asu级:安全性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安全性要求,不影响整体承载。 Bsu级:安全性略低于国家现行标准的安全性要求,尚不显著影响整体承载。 Csu级:安全性不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安全性要求,显著影响整体承载。 Dsu级:安全性严重不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安全性要求,严重影响整体承载。 |
八、附件
附件一:平面示意图
附件二:现场检测照片
附件三:公司相关资质
附件四:检测报告
附件五:建模验算报告
(本页以下无正文)



